(2019)琼01执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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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琼民终14号民事判决及本院作出的(2018)琼01民初101号民事判决及权利人的申请,于2019年5月22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南华凯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1、向海南华凯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64800000元(暂计);2、负担案件执行费132200元。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06-27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