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琼01执152号之一
: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7)琼01民初569号民事判决及当事人的申请,于2019年2月12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你司侵害使用新型专利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琼01执152号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06-25 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