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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2019)琼01执218号之二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与你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琼01执218号结案通知书,内容为:海南仲裁委员会(2018)海仲字第669号裁决书执行完毕,予以结案。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06-18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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