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琼01执266号之三
: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汇中利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琼01执266号结案通知书,内容为: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李明公积金账户中的人民币32774.97元至本案账户,将该款扣除执行费人民币275元上缴国库,剩余部分人民币32499.97元已退付申请执行人汇中利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至此,本案执行完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06-03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