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琼01执43号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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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于2018 年1 月30 日立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关闭海南发展银行清算组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于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向你公告送达(2018)琼01 执恢43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一、拍卖被执行人海南黄金海岸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39.98%股权;二、拍卖被执行人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9.02%股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03-12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