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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2019)琼01执异78、79、80、81、82、83、84、85、86、87、88、89号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定安新永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昕、柴雅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外人于燕燕(78 号) 、檀卫红(79号)、郝红梅(80 号)、康农(81 号)、於琴(82 号)、王明建(83 号)、刘秀达(84 号)、史逸秀(85 号)、刘蓓(86 号)、张艳(87 号)、刘菲菲(88 号)、何思广、李玉英(89 号)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立案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琼01 执异78、79、80、81、82、83、84、85、86、87、88、89 号合议庭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如下:本案由审判员陈桂华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伍卓斌、审判员孙晓共同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曹鑫。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03-05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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