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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2019)琼01执155、156、157、158 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湛江仲裁委员会(2019)湛仲字第87 号、(2019)湛仲字第83 号、(2018)湛仲字第3131 号、(2018)湛仲字第3132 号调解书及权利人的申请,分别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李知花与被执行人海口海安电子工程公司、申请执行人黄鸶婷与被执行人海南电网琼山供电公司、申请执行人李春香
与被执行人海口陵达工贸联合公司、申请执行人肖铁风与被执行人海口太平南方实业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四案。(2019)湛仲字第87号调解书主要内容为海口海安电子工程公司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0 日内自愿将其所持有的海南高速(证券代码:000886;一码通账户: 190000393070 ; 证券账户: 0072011091 ; 证件号码:28567345-5)名下的450000 股股票及其派生权益变更登记至李知花名下;(2019)湛仲字第83 号调解书的主要内容为海南电网琼山供电公司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0 日内自愿将其所持有的海南高速(证券代码:000886;一码通账户:190000390795;证券账户:0800088806;证件号码:4601001005560)名下的78262 股股票及其派生权益变更登记至黄鸶婷名下;(2018)湛仲字第3131 号调解书主要内容为海口陵达工贸联合公司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0 日内自愿将其所持有的海南高速(证券代码:000886;一码通账户:190000392443;证券账户:0097088378;证件号码:28397531-7)名下的180000 股股票及其派生权益变更登记至李春香名下;(2018)湛仲字第3132 号调解书主要内容为海口太平南方实业公司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0 日内自愿将其所持有的海南高速(证券代码:000886;一码通账户:190000391938;证券账户:0097096809;证件号码:4601001002950)名下的900000 股股票及其派生权益变更登记至肖铁风名下。
   现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拟处置上述财产,如对上述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置上述财产。
   特此公告。

2019-02-26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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