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琼01执异2号之一
:
本院于 2019 年 1 月 7 日立案执行异议人(被执行人)海口黄金海岸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对申请执行人关闭海南发展银行清算组与被执行人海口黄金海岸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南黄金海岸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琼 01 执异 2 号裁定。
(2019)琼 01 执异 2 号裁定的内容为驳回海口黄金海岸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异议申请。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01-31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