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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2018)琼01执恢118号之一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南大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大唐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现拟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查封并移送本院执行的被执行人海南大唐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口市新坡镇67168.31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海口市国用(2010)第015721 号]进行拍卖。对该地权属有异议者,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2018-12-13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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