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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2018)琼01执644号之二

   本院于 2018 年 8 月 9 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温德河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向你公告送达(2018)琼 01 执 644 号结案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如下:海南仲裁委员会(2017)海仲字第 71 号裁决书执行完毕,予以结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8-12-1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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