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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2018)琼01执复82号之一

   本院正在办理复议申请人王学仁与原审原告海口华丰实业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海南富兴物业有限公司及原审第三人海口万利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原审第三人赵冬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执行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8-12-1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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