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琼01执异1036-10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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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案外人梁静、马兰香、邓万军、贾筱艺、王玉娇、邓桂军、潘迎宪、赵淑萍、吉基成、徐来秋、徐咏梅、郑景元、王利军、伊海涛、董贤霞、虞珊、戴吉君、吴霞青、朱丽红、乔晶、刘小莹、董平、张春华、张宁、王瑛、李怡娜、李凤、王忠民、梅兰荣、孟晔、杜平华、张美华、焦艳、谢桂英、王秀娥、关淑艳、郑军、张志华等人提起执行异议系列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合议庭通知书、执行异议申请书。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8-11-20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