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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审判监督庭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3 12:04

  复查由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判决、裁定提起的各类申请再审案件和申诉案件;复查本院院长指令复查和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复查的各类案件;复查省、市人大交办、督办的各类申诉案件;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和本院依法提起再审的各类案件;审判同级人民检察院依审判监督程序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各类生效裁判提起抗诉的案件;审判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按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不服而上诉的案件;审理依照法律规定应由本院受理的各类减刑、假释案件;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审判监督工作事宜。联系电话:0898-6673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