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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章等20人涉黑犯罪案件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0-06-18 09:54

6月15日,海口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章等20人涉黑犯罪一案。

检察院起诉指控罪名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和窝藏罪等6个罪名。

 

海口市检察院指控:2010年以来,海口市观澜湖地区大开发,带动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国扬村委会地区土地升值,被告人王某章为侵吞国扬村委会地区土地,凭借其早年在海口市琼山区府城一带经商获取的经济实力,以宗亲关系为纽带,相继纠集王某师、王某科、陈某基、王某伟、王某恒、王某康、王某奇、王某来、王某熙、王某文、王某文、王某高、王某中、陈某信、李某华、王某武、吴某滂等人,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在国扬村委会地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百姓;以暴力、贿选的手段,当选村委会副主任,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垄断农村土地资源,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6年5月,以王某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该组织内部层级明确,被告人王某章以其在当地的势力、地位成为该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进行组织、策划、指挥。

以王某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强占农村土地资源,多次有组织的以暴力、威胁的手段欺压、残害村民。王某章指使组织成员在龙泉镇国扬村委会一带肆意制造土地纠纷,之后再纠集组织成员及社会闲散人员持凶器殴打、威胁、恐吓村民,迫使村民屈服,达到霸占村集体土地的目的。对于有异议的村民,该组织便纠集成员到村民家中公然实施恐吓、殴打行为;或者花钱组织人员恶意上访,进行诬告陷害,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给村民造成极大的心理恐惧。

为侵吞农村集体土地,垄断农村地区土地资源,以王某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操纵破坏国扬村委会换届选举。由王某章提供资金,并指使组织成员通过贿买选票以及暴力威胁村民等手段让王某章当选2010-2013届、2016-2019届国扬村委会副主任。同时,王某章还扶持受其控制的人当选村干部,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

该组织自2016年5月成立以来,通过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攫取非法利益1200余万元,用于供养组织成员,支持组织运行发展。

 

海口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章犯罪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依法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