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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海口两级法院开展“雷霆攻坚”第六次集中执行行动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0-09-23 16:29

  为深入贯彻落实本院“雷霆攻坚”专项执行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全面深入提升执行质效,推动全市法院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取得更好效果,9月18日和21日,海口两级法院开展“雷霆攻坚”第六次集中执行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据统计,此次集中执行,两级法院共派出干警161人次,出动车辆34辆次,执行案件79件,执结16件,和解7件,执行到位金额364万元,搜查1件,拘传5人,查封房产2套,查封车辆1台,扣押车辆28台,清场8件,询问22人次,查询被执行人财产45宗,查找被执行人44人。其中,海口中院本级执行案件16件,执行到位金额56万元,查扣车辆28台,询问2人次,查询被执行人财产28宗,查找被执行人28人。
  此次执行行动,两级院院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以执行指挥系统和智慧执行App等为载体,充分利用信息化科技平台手段,对执行活动全程进行监督、监控,保证及时全面收集报送执行案件信息材料,对实时掌控案件执行情况、处理紧急事件、指导案件规范执行、提升执行质效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下一步,海口两级法院将以最高院、省高院近期部署的“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争取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单位支持,持续发扬“雷霆攻坚”工作作风,充分运用智慧执行手段,突出重点,强化执行,为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和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扛起海口法院责任担当。
以下为本次集中执行的几个典型案例:
海口中院案例:
       不忘初心克服千难 释理说法力促执行
        今年5月,海口中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左中右电动汽车服务(海南)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全域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坤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判决海南全域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左中右电动汽车服务(海南)有限公司返还租赁的151辆电动汽车。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促进案件快速执行,从9月上旬开始,根据该院执行局领导安排,海口中院派出执行分队,由干警林勇彪、林小龙等人负责,对涉案车辆一一进行查扣。
        由于涉案第三人、车辆较多,执行干警根据车辆定位等信息,在三亚市区进行地毯式搜索。林小龙不顾家中小孩年幼,舍小家为大家和林勇彪同志克服重重困难,利用工作日和周末时间,甚至晚上加班加点,逐一对第三人进行释理说法教育,要求其配合返还涉案车辆。
        在执行干警及辖区相关部门多方努力下,截9月21日,海口中院共追回涉案车辆49辆。执行干警工作态度方式效果获得多方好评。
 
 
 
琼山区院案例:
        关于申请执行人颜好梧、蔡忠昌、吴虹静与被执行人李列就物权保护纠纷三案,琼山区法院(2019)琼0107民初892、893、894号民事判决书及海口中院(2020)琼01民终1038、1039、104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应承担将土地返还的义务,经琼山区院执行局法官催告后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放言将强力阻挠执行。
        为打击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9月15日该院执行局及法警队组织50余名干警前往涉案土地所在处进行强制清场。为了保证执法过程公平公正,该院还邀请海口中院干警及琼山区公安局民警全程监督案件的现场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在现场大肆喧闹,期间还将自己高达80多岁的老母亲拉至现场妄图抗拒法院的强制执行。琼山法院主管院长黄张圣对被执行人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通过对其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被执行人遂不再现场阻挠执行。值得一提的是在执行期间下起了大雨,但执行干警在雨中执行,最终将涉案土地上树木全部砍伐完毕并将涉案土地交于申请执行人,至此三件案件全部执结,这也成为该在海口中院组织的雷霆攻坚行动中的又一重要成果。
 
 
美兰区院案例:
得知将被拘留,被执行人当场履行还款义务
        申请执行人海南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何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美兰法院于2019年5月5日立案恢复执行,恢复立案后,美兰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恢复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向申请执行人偿还本金24万元及利息,但被执行人未履行。
        经过多方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打桩机打桩机,其聘请的工人正在使用设备给他人,为了保证项目的正常推进,美兰法院对该设备采取了活封措施,并着手推动设备的处置程序。被执行人为了能赚取更多利益,再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又将设备转移至海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地施工。在获知上述信息后,美兰法院及时向该司发函要求在款项达到支付条件时将被执行人的工程款24万元支付至本院案款账号。被执行人摄于执行压力,于今年5月份向申请执行人支付24万元,剩余款项未再支付。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其表示24万元是还给申请执行人的本金,对于利息部分,其不会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鉴于被执行人有还款能力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美兰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承办法官将被执行人传唤到法院后,严厉批评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拒不履行的行为,并当场宣读拘留决定书。在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压力下,被执行人如同热锅上的蚂蚁,请求法官给予时间筹款,最终,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剩余案款5.8万元,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秀英区院案例:
        案例一:竭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
        某知名超市承租了某投资公司的商场铺面,但欠付多期租金共约200余万元,引发诉讼经秀英法院调解,达成分期支付租金,逾期则终止合同腾退超市的调解协议。因超市经营欠佳,又逢年初疫情影响,某超市无力偿还租金,某投资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段鹏飞多次居中协调未果,考虑到该超市知名度和经营困难的实际情况,段法官将该案情况汇报该院分管院领导、局领导,经执行局负责人薛莹婕、副院长朱少江多次协调,某超市法定代表人联合股东筹措资金,支付了调解书确认的欠付租金。
        自贸港政策出台后,该超市经营情况向好,且员工中有两名残疾人员工,现超市已属于预期付款,如按照诉讼中双方达成的协议强制对超市清场会产生新的社会问题。段法官告知申请人该超市的经验现状以及以后良性发展的可能性,建议给该超市一定履行期,继续履行合同实现双赢。
        最终,段法官的责任心打动了申请人,促成双方签订了诉讼后欠付租金分期履行的协议,如协议顺利履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同时,段法官劝告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信守承诺,如期履行。
 
  案例二:土豪欠钱拒不还,火眼金睛辨老赖
        2018年2月,符某以工程招标缺资为由,向李某借款24万余元,双方在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约定分期履行完毕。谁知给付案款履行期已过,符某一直声称没钱拖延拒绝还款,李某向秀英区院申请强制执行。
        9月18日上午,李某提供线索,称消失很久的符某出现在一家老爸茶店。承办法官黄刚迅速呈报该院分管领导和局领导,带领干警到达老爸茶店,将符某拘传至秀英法院。
        面对段法官和法警,符某仍然面不改色心不跳,说:“法官呀,我生活太艰苦了,现在已经吃不起饭了,李某还让我还钱这不是把我往死路上逼吗。”执行局负责人薛莹婕打量了一下面前这位滔滔不绝诉苦的女士,名牌表、名牌包一样不缺,金光闪闪,和她自述情况大相径庭。
        “符某,请你自行将随身携带物品展列,供法院检查是否有可执行财产。”这时的符某面如土色,极不情愿的打开了随身携带的名牌包,里面赫然是捆扎整齐的一摞一摞现金,经该院清点竟有4万余元!
 
 
龙华区院案例:
        龙华区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与被执行人任某,傅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0年7月24日变卖了被执行人任某名下位于陵水县光坡镇香水湾一处别墅,成交价728万元,房屋成交后,经承办人多次催促被执行人一直称人在浙江暂时无法自行搬迁,故一直未主动腾空房屋,该院决定于2020年9月18日进行强制腾房,前期经过沟通,申请执行人联系了该别墅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由物业公司提供临时场地存放家具等物品。清房当天,因该院法警均被调往涉黑案件庭审现场,为确保清场工作按期进行,尽快实现当事人权利,不动产处置组调集多名法官和法官助理确保执行力量。当日下午三时许,不动产处置团队到达执行现场,组织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清点打包屋内物品。清点打包完毕后,当日适逢台风红霞过境,陵水境内下起瓢泼大雨,搬运工作只能暂停待次日天气好转继续进行。19日一大早,天气好转,不动产处置组旋即组织物业工作人员将屋内物品搬运至临时存放点,将清场房屋上锁张贴封条,再择时交付买受人。
        本次集中执行,不动产处置组还前往万宁、琼海对拟处置的房产调取查封、抵押等信息,并现场勘察、张贴搬迁公告,为下一步的快速、顺利处置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