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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非会面”执行促和解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0-02-21 18:45

为严格贯彻落实最高院、省高院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工作要求,做到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海口中院执行局集思广益,想法设法推动执行工作有序开展。
 
近日,海口中院执行法官钟山利用电话、微信等多种途径,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黎与被执行人陈某、高某、段某、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四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法院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查封被执行人段某名下的房产。因疫情原因,涉案房产的拍卖程序推进受到影响。为避免与当事人接触,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以“非会面”方式成功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黎某出具《声明书》,确认本案的执行标的为140万元,放弃剩余款项的请求权。目前法院已收到被执行人的汇款,执行法官正在加紧办理退款手续。
 
疫情防控不松懈,执行工作不停歇。疫情当下,为减少与当事人接触,海口中院执行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工作方式,多途径促进“非会面”执行,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