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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全省法院1-8月审判质效数据分析研判会议精神 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7 11:43

为进一步提升海口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工作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与效率”的殷切期待,9月25日,海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柏桢主持召开院党组会议,学习传达全省法院1-8月审判质效数据分析研判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海口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戴军院长在全省法院1-8月份审判质效数据分析研判会上的讲话精神,从摸清短板、明确方位,寻根溯源、找准症结,转变观念、笃定方向,多措并举、务求实效等方面深刻领悟审判管理现代化的思路、方法和路径,将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压实审判管理责任、落实精细化管理等纳入审判管理中,推动审判管理机制日趋科学完善,审判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和水平取得显著进步。

张柏桢院长就如何进一步提升我院审判执行质效,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运行,提出四点意见:一、以党的领导为统领,压实审判管理责任。一是强化党组对审判管理的主体责任。把审判管理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审判管理工作汇报并研究影响审判管理发展的重大问题;将加快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列入主题教育的必学内容,让如何抓好审判管理成为海口两级法院“一把手”常思常想之事。二是压实层级管理责任。层层压实院庭长的审判管理监督责任、法官的审判管理主体责任和中级法院的承上启下责任,摸清审判执行指标底数,紧盯薄弱环节,合理调配审判资源,积极探索院庭领导案件“阅核制”,优化审判流程,尽快补齐短板弱项,促进审判质效有力提升。三是完善条线管理责任。中院各业务条线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就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痛点、堵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通过案例发布、调研指导、个案解答等多种形式指导下级法院工作,健全发改和指令再审案件的沟通机制,强化审委会和专业法官会议的功能,减少法律分歧、统一法律适用。

二、转变管理理念,以现代化理念赋能司法审判。一是坚持审判理念现代化。强化运用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四个司法理念统领、引导、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切实践行“公正与效率”,抓实抓细“惠民有感”,增强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实现案件办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管理理念。实行科学化管理、人性化管理,既尊重司法规律又尊重法官权利,为审判权依法、有序、高效运行创造有利条件,激发法官审执内生动力,充分调动法官工作积极性。三是坚持更新管理内容。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的闭环功能,加强数据会商、司法建议、绩效考核以及信息化应用的能力,不断提升审判执行队伍素质,强化提升案件质效,积极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全面推进管理体系现代化。一是打造全新综合审判管理模式。建立纵向审判管理模式,压实审判委员会、审管办、院庭长、法官等各主体的管理监督责任;建立横向全程管理模式,从审判流程、权责配置、运行机制等层面进行全周期和全过程监督;完善“立审执破访”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全链条管理体系,从矛盾纠纷发生源头到裁判执行实现全流程、全要素监督。二是建立符合海口司法规律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在逐条研究学习、深刻领会《海南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中基层人民法院)》基础上,建立符合海口司法规律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充分发挥指标体系“风向标”“指挥棒”作用。三是强化审判运行态势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召开海口两级法院审判运行质效态势分析会,跟踪“服判息诉率”、“案访比”、“案件比”等外部评价指标和“审限变更率”、“上诉移送时长”等内部指标运行变化情况,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同时利用态势分析结果,提出有针对性司法建议,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把好脉、开好方。四是科学规范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将指标体系与绩效考核评价挂钩,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落实《海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起来,与干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深度融合,引导领导干部、员额法官树立和践行正确司法政绩观。

四、打造精细化管理,解决制约审执工作的堵点问题。针对行政案件“两高一低”、长期未结案件数量多比重高、上诉案件移送慢、二审立案慢、二审开庭率低等制约审执工作的堵点问题,要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用好调查研究这把金钥匙,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到影响审判执行质效提升的体制机制因素,强化运用闭环管理、动态预警、“一案双查”、通报机制等方法,在堵点问题上持续发力、精准施策,全力补齐短板弱项,盘活审判执行资源,助推审执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