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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打独斗”变“部门联动”,海口中院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6 09:05

为强化执行工作对立案、审判的逆向监督,进一步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内部衔接,构建“立审执”一盘棋工作格局,9月5日,海口中院召开“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推进会,全面推进解决执行难的各项工作,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会议由海口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蔡红曼主持,海口中院审务办和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海口中院刑事执行局负责人伍卓斌、执行局副局长张磊、执行局工作科副科长何芳分别就刑事财产刑判项执行、民事案件执行、保全案件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因执行依据存在瑕疵而导致难以执行的相关问题进行解析,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讨论。 


蔡红曼就加强“立审执”衔接配合,进一步推进“执源治理”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全局意识。要进一步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杜绝各自为战的现象,站在全院大局的角度,促进立审执顺利高效衔接,促进整体工作的良性循环。把“有利于执行”理念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推动实现执行“从单一治理向多元治理、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治理”的转变,努力打通执行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是提高案件质量,抓实惠民有感。办理案件过程中,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在立案、审理环节要尽可能地收集当事人的身份和住址信息,做好信息共享;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财产保全,核实线索,及时移送保全,力争在立案审判源头减少执行不能风险;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表述准确、清晰,具有可执行性,为案件在进入执行阶段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强化机制建设,增强执行合力。通过建立诉前、诉中“执行不能”风险告知制度、提升诉前和诉中保全比例、构建判后督促履行和执行和解等制度,积极探索“立审执”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新机制,构建内部“执行建议”制度推动审判前端存在问题的预防和化解,将“末端治理”转变为“源头治理”,最大限度破除执行工作障碍,打好“立审执”高效衔接组合拳,更好地发挥合力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