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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召开全市法院2023年1-4月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专题会议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3 16:16

5月12日,海口法院召开全市法院2023年1-4月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专题会议,主要通报了全市法院1-4月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审判执行工作情况,部署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海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柏桢参加会议并讲话,各分管院领导就相关审判执行业务条线进行点评分析。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家法主持会议。


张柏桢院长指出,本次会议的召开旨在全面梳理全市法院2023年1-4月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分析新形势新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全面准确把握省高院戴军院长围绕“三个意义”“一个目标”“三大任务”“一系列保障”对全省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年”活动提出的部署要求,切实强化全市法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责任意识,深入开展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年”活动,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运行,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张柏桢院长强调,全市法院要根据海口中院已制定印发的《开展“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聚焦省高院指出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个不足”、审判执行质效“六个问题”,结合各区法院、市中院各业务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锚定与海南自贸港建设相匹配的全国一流法院总目标,紧扣各个关键环节,紧盯核心考核指标,充分发挥党建统领作用,全面贯彻落实“7升6降2确保”,确保上级法院的部署落实落细,全力推动审判执行质效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并稳固在第一方阵。


张柏桢院长就如何深入开展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年”活动,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运行,提出三点意见:


一、把握四个“根本”,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对法院工作的引领保障作用。


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要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是抓实公正与效率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是提升法院队伍素能的根本动力、全面从严治党是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根本途径等四个“根本”,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建工作中所坚持的重要原则、是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坚实基础,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底线意识,进一步抓实抓好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司法权制约监督机制,通过扎实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政治轮训、“三会一课、廉政教育等方式促进政治能力、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素质“三提升”,切实做到审判方向准确、司法公信力提升、队伍形象优良,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坚定前行。


二、正视成绩和问题,增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紧迫感。


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司法主题,结合审判执行工作“7升6降2确保”目标、“8个围绕”重点工作,坚持“七个并重”审判管理原则,加大对各审判执行业务条线的督促指导力度,对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整体性推进,有关核心指标有所加强,如全市法院的生效服判息诉率均在99%以上、四个辖区法院的案件延扣审限率同期对比全部下降等,切实取得进一步突显定分止争效果、进一步打通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成果。虽然全市法院1-4月份基本完成了工作目标,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高院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如审判质效仍不够理想、实现惠民有感仍显不力、改革创新红利仍未充分释放、“闭环落实”意识仍显淡薄等问题,全市法院要以问题为导向,正视差距、迎难而上、抓好整改。


三、推动党建与主业的融合,高质量开展海口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年”活动。


一是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党建和审判执行工作融合的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党建是主责、更是统领,审判执行工作是主业、更是支撑,主责主业相辅相成、互为一体、相得益彰。要深刻认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审判执行工作良性运行是落实“公正与效率”司法主题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审判执行执行提升年”活动的主要载体,对推动实现全市法院工作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强化党建统领,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前谋划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将全面从严治党向下延伸,认真落实好“要案专报”等制度以及党建引领自贸港建设“1+2+7”系列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到党的建设和分管业务同步推进,把党建工作放在法院全局工作中谋划思考,与执法办案、司法改革、诉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公正与效率。院领导班子成员要牢牢把握省高院戴军院长关于做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篇文章”的要求,通过抓龙头、抓重点、抓追责,做到提质量、增效率、重效果,靠前指挥、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切实将执法办案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案件要做到“一口清”,特别是积案时间超过2年、3年的案件,必须了然于心。审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态势研判,当好参谋助手,及时、准确、全面分析审判执行工作态势,要进一步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把评查结果与考核奖惩挂勾起来,进一步增强案件质效管控能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四个辖区法院要牢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工作理念,增强“闭环落实”意识,对于工作中存在的落实管理责任不力、违反审限管理、督办案件不力、违反廉洁规定等现象,坚决依规依法处理,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司法作风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四是释放党建审执融合的聚合效能,强化薄弱环节治理。要在党建工作上创新思路,根据审判执行各条线、各领域的特点,丰富党建载体,拓宽党建+审判渠道,因势利导开展党建工作。要在促公正上下好功夫,进一步优化相关核心指标,建立长效化、常态化案件质量研判机制,促进法律适用、裁判尺度统一。要在提效率上靶向发力,不断优化繁简分流机制,持续优化相关核心指标,提升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新模式效能,不断提升审判执行效率。要在诉源治理上抓稳关键,要认真研究各条线、各领域的案件特点,主动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化解重点领域矛盾纠纷。要在惠民有感上彰显担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领会省高院戴军院长提出的三个“切勿”要求,切实提升裁判文书说理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要在司法建议上大力强化,践行“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目标。要在改革创新上不断深化,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海口法院特色品牌。要在司法调研上着力加强,重点研究解决政治和法治的统一、司法惠民有感、风险防控、营商环境、审判执行质效指标体系等问题,把调研成果转化为具体操作的措施。要在保障工作上提高质量,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将人财物向基层倾斜,打造更高质量的人民法庭“一站式”机制,加强对四个辖区法院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五是以党建带队建,推动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要加强队伍的教育培训,发动干警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竞技,进一步引导全体干警坚守政治本色、筑牢政治忠诚、提升政治能力。要加大关心关爱力度,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法官履职和权益保障,优化干警履职环境,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搭建平台。要推动法院文化建设,定期举办文化活动,加强网上法院文化阵地的建设,切实提升法院文化“软实力”。要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检查。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健全一体推进“三不腐”制度机制,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遏制不良作风、腐败现象。加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大力开展作风纪律警示和“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活动,坚持实施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讲授廉政党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