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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出鞘 重拳出击——美兰法院打响“椰城烈焰”专项执行活动第一枪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龙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7-04-20 10:39

  为顺利完成省高院“关于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所确定的阶段性目标,结合海口市中院4月6日召开的市区两级法院“椰城烈焰”专项执行活动动员部署会议,我院执行局第一时间组织全局干警召开会议,讨论制定“椰城烈焰”专项活动方案。并于2017年4月11日,精心组织了一起强制搬迁案件,打响了“椰城烈焰”专项执行活动第一枪。
  申请执行人谢春某与被执行人吴干某因民间借贷起纠纷向美兰法院提起诉讼,美兰法院依法判决后,被执行人吴干某拒不履行判决内容。故申请执行人谢春某向美兰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美兰法院作出(2014)美执字第89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被执行人吴干某所有的位于海口市福安上村某号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房产,及(2014)美执字第895-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吴干某所有的位于海口市福安上村某号一幢三层楼的房产及占用的土地使用权。
  经海口市中院对外委托拍卖, 2016年1月15日谢盛某通过竞买获得了该房产,3月14日买受人谢盛某在美兰法院协助下将该房产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3月23日我院依法执行回案款105万元,已退转给申请执行人谢春某。
  2017年3月15日买受人谢盛某向美兰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称其在房产过户后,多次前往该房产,房屋内仍有人居住,拒绝开门,且拒绝搬出该房屋,故向美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副局长杨少球(案件承办人)法官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书后,迅速召开专门会议,对该案的执行工作进行部署,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进行事前预判,并做好处置预案。3月17日,法官助理李居凡和书记员陈吟霜前往该房产,告知房屋使用者美兰法院将于4月11日进行强制清场,请房屋使用者自行搬出,并于一至三楼房屋门外及一楼大门处张贴公告。后杨少球法官在得知房屋内有一老人租住的特殊情况后,多次对老人及其他房屋使用者做疏导工作,并为老人及其他房屋使用者在新埠岛另寻出租房屋,房屋使用者仍拒绝搬出。美兰法院遂决定实施强制执行。
  4月11日,杨少球法官组织执行局干警11名及法警大队警员8名前往海口市福安上村该处房产进行强制清场。清场活动从上午8:30开始,直至中午14:00结束,在长达五个半小时的执行活动中,杨少球法官一边组织干警维护搬迁现场秩序,一边做房屋使用者的思想工作,希望房屋使用者能配合执行工作、主动搬出涉案房屋。杨少球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取得了房屋使用者的理解,房屋使用者与搬家公司一起将房屋内财产搬离,执行干警将所有财产逐一清点,制作了详尽的物品清单,并对执行过程全程摄影、摄像。最终将清场后的房屋交付了买受人,圆满地执结了该案。
  本次执行活动的圆满执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既保障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又树立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尊严,打响了美兰法院“椰城烈焰”专项执行活动第一枪。下一步,美兰法院将整体布局、重点突破、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勇气彻底破解执行难题,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