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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赴千里为执行 扣押车辆促和解——秀英法院点燃“椰城烈焰”执行专项行动第一把火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美兰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7-04-14 10:04


   “椰城烈焰”专项执行活动系列一
 
  4月6日下午,海口市中院召开了市区两级法院“椰城烈焰”专项执行活动动员部署会议,拉开了为期三个月的执行专项活动序幕。
  为认真贯彻落实“椰城烈焰”专项活动,切实破解执行难题,4月9日,星期天,秀英法院执行法官柯田荣等3人一行远赴青岛,在青岛李沧区人民法院的协助下,成功扣押了被执行人李某军一辆凯迪拉克牌汽车,迫使被执行人露面,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4月13日下午,一笔25.4万元的款项从青岛转入秀英法院执行账户,这宗几经波折的执行案件画下圆满的句号,也成功点燃秀英法院“椰城烈焰”执行专项行动第一把火。
 

 
 
案情简介
  李某军系山东青岛人,经营一家物流公司。2014年,李某军因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被告上法庭,经秀英法院和海口市中院一审二审,最终判令李某军向海南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水公司)赔偿货运损失23438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共12025元。
  2016年初,该案进入执行环节。经查,被执行人李某军名下银行存款仅有4千余元。由于李某军家在青岛,估计其在当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秀英法院去函请求青岛当地法院协助执行,但并无进展。2017年2月底,当地法院将该案退回秀英法院。
  4月8日,秀英法院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称李某军名下有汽车2辆。4月9日,该案承办法官等3人到达青岛后,立即到李某军家附近和其经营的物流公司蹲点查找其车辆。功夫不负有心人,柯法官等人在李某军经营的物流公司办公场所附近找到了其名下的凯迪拉克牌汽车一辆。4月10日,星期一,在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的协助下,将该辆汽车扣押。
  车辆被扣后,李某军终于露面,柯法官对其说理教育,表示将依法评估拍卖其汽车用于偿付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李某军摄于法律威严,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最终在柯法官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军于一周内将25.4万元现金转账至秀英法院执行账户,申请执行人防水公司放弃逾期支付款项的利息请求。4月13日下午,秀英法院收到了李某军转来的25.4万元。
 
 
  此次执行秀英法院以“椰城烈焰”专项活动为契机,贯彻“严字当头”工作方针,把迅速行动、严打规避执行行为作为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突破口,成功扣押车辆迫使案件和解有力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为“椰城烈焰”专项执行行动开了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