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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民一庭组织法官学习新《民诉法司法解释》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海口中院 发布时间:2015-03-20 10:46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于2015年2月4日正式实施。为促使法官准确理解和把握新解释的内涵,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正确地适用法律,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月12日下午,海口中院民一庭组织本部门全体法官对新司法解释进行了认真学习。
    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共分23章,共552条,是法官办理民诉案件必须掌握的“利器”。民一庭法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新修改部分,重点对证据、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和第二审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学习。会上,民一庭李家林庭长要求全庭法官要提高学习新司法解释重要性的认识,并指出:磨刀不误砍柴工,办案再忙,也要腾出时间来学习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在学习中办案,在办案中学习,将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及时、准确吃透新司法解释的立法精神,切实做到学以致用,确保新法正确、统一、有效地实施,更好地发挥民事审判工作在定纷止争、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学习过程中,民一庭法官还对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的疑难问题踊跃发表意见、交流经验心得,学习讨论气氛热烈,井然有序,学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此次学习,民一庭法官对民诉法的理解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有力地确保了新司法解释在办案中得到正确、全面、有效地贯彻落实。今后,民一庭还将定期召开学习讨论会,对新司法解释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经验进行交流总结,不断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以适应即将实施的司法改革办案新机制,从而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践行好司法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