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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海口中院司法理论宣传工作连续三年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海口中院 发布时间:2014-10-28 09:43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在司法理论宣传和司法新闻宣传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中、基层人民法院予以通报表扬,全国有16个中级法院获评在司法理论宣传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海口中院再获表彰。这是海口中院自2012年以来连续三年获此殊荣。
    今年来,海口中院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全院干警的积极参与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在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同时,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新闻宣传、理论研究和报刊发行工作。着力构建司法理论宣传工作新格局,不断提高司法理论宣传工作的水平和成效,以加强和规范调研工作、激励创新为目的,修订出台《市中院调研工作实施办法》;调查研究蔚然成风,被授予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特区法坛》先进集体、案例编报先进集体称号;获得海口市第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先进单位,2014年成功申报一项课题并顺利结项;中标两项全省法院2014年度重点调研课题,指导辖区基层法院首次中标两项全省法院2014年度重点课题;构建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三位一体”的网络大宣传格局,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表信息4136篇,并利用微博互动平台积极化解舆情危机3次;积极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制度,生效裁判文书在椰城法律网、天涯法律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同步上网率100%,发布9219篇,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推出社会公众参与文书纠错的具体措施,努力打造司法公开的优秀平台;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新浪网等全国知名媒体上刊发播出10余件新闻策划案例;编写《新闻月报》9期、《舆情参考》127期。据统计,截至2014年9月,海口中院共有1358篇司法理论和新闻宣传稿件被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东方电视台、新华网、搜狐网、新浪网、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用。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中,海口中院连续三年在该司法透明度指数测评中名列前茅。
    司法理论宣传工作连续三年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海口中院将以此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适应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水平,把司法宣传工作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同整治“六难三案”问题结合起来,深刻把握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主动适应媒体发展趋势和应对时代挑战,在新媒体时代提升舆论引导能力,不断努力宣传和展示人民法院工作的新亮点、新经验、新成果,进一步严格公正司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作风,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平安海口、法治海口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