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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海口中院全力推行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制度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海口中院 发布时间:2014-09-09 11:00

        为了切实推行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制度,践行海口中院“法官教法官”活动,并推动依法行政,8月13日上午,海口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胜春法官担任审判长,主持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宗行政案件。海口中院行政庭审判人员及部分其他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旁听了庭审过程。
        本次公开开庭审理的是一宗二审案件。上诉人李某、陈某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及被上诉人对其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所作出的复函。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后,归纳出争议焦点,由于当事人各方对案件的事实没有争议,也没有提出新的需要调查的事实,审判长直接宣布进行法庭辩论。合议庭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充分辩论,并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整个庭审过程简洁、高效,当事人各方均表示服从法院判决,实现了“案结事了”。庭审后,旁听的行政执法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旁听庭审收获很大。不仅直观感受了法院的庭审程序,更是对今后执法办案中应当着重注意的问题有很大的借鉴价值。海口中院行政庭旁听的审判人员也表示,通过院领导亲自示范,对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庭审驾驭能力有很大意义。
        今年以来,海口中院全力推行院长、庭长亲自办案制度,努力把“法官教法官”大讲堂活动延伸到审判实践工作中。院领导、庭长亲自审案,不仅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工作压力,而且起到作示范、当表率的效果,全面提升了审判人员的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通过组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观摩庭审的方式,积极开展行政法制宣传,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