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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海口中院司法理论宣传工作获最高法院表彰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4 07:12

        日前,海口中院司法宣传工作受到最高法院表彰,被评为“2012年度在司法理论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中级人民法院”。据了解,全国仅17家中级法院获此殊荣。海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剑平对此给予充分肯定。
        2012年以来,海口中院司法宣传工作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在全院干警的积极参与下,坚持“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宗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积极开展司法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全面展现了人民法院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新亮点、新经验和新成果,为促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舆论氛围。据统计,截至2012年10月,海口中院共有602篇宣传稿件被市县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其中,中央级155篇,省级184篇,市县级126篇),采用数已远超去年全年(450篇)的报道数量。不仅报道数量增加了,报道的层次和水平也有所提升,截至目前已有《海口中院大接访》、《均衡结案年活动》、《青年法官导师制》、《海口两级法院特色法庭建设》、《聚焦执法公正》、《海口法院党建工作纪实》等多篇专题报道先后在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新华网、搜狐网、新浪网、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等全国知名媒体上刊发播出,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海口中院分管调研宣传工作的李顺华副院长要求,研究室作为负责司法宣传工作的职能部门,要以此次通报表扬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形成“人人是能手,人人能写作”的良好局面。要将宣传工作重心由单一抓报道数量向兼顾数量与质量转变,逐步提升宣传报道品质。要进一步深化与新闻媒体单位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开创司法宣传工作新格局,为来年再创佳绩奠定坚实基础。(研究室 邓静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