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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言传身教 传承提升——海口中院注重业务培训提高法官司法能力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4 07:12

        法官是法院审判工作的根本。法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法院审判质量的优劣。今年以来,海口中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的人民法院培训工作方针,通过开设“法官讲堂”、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等措施不断加强对法官的素质培养,努力提高法官审判业务能力,打造“学习型”法院。
        领导授课,释疑解惑。为有效缓解一线法官审判工作任务重与业务培训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不断提高法官的综合业务素质,海口中院党组决定开设“法官讲堂”,由院领导带头结合审判实践,围绕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给全市法官授课。今年3月16日,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剑平以《无权处分问题研究》为题率先开讲,拉开了“法官教法官”系列讲座的序幕。随后,冯明副院长主讲的《DNA证据的审查认证》、陈亮副院长主讲的《房屋登记案件审查若干问题》、黄胜春副院长主讲的《逻辑与展开:接近司法理念在民事诉讼中的运用》、李顺华副院长主讲的《审判监督工作与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局刘海霞局长主讲的《执行工作相关问题探讨》等专题讲座为全市法官带来了囊括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多方位的知识传授,丰富了听课法官的知识结构,开拓了听课法官的司法视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截至十月份,“法官教法官”系列讲座教学计划已圆满完成。
        “师徒”结对,薪火相传。年轻法官由于刚刚走上审判工作岗位,虽具有法律理论知识和功底,但欠缺审判实践经历,缺乏工作经验,不时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困惑,影响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院党组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决心探索青年法官培训的新机制,并指派政治部、审委办派员前往外地法院进行学习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结合中院实际,海口中院决定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为青年法官成长搭建一个有效的新平台。为此,成立了导师制度管理办公室,并制定了《关于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跟踪落实方案》。7月6日海口中院“青年法官导师制”举行启动仪式,12名资深法官和13名年轻法官确定了结对的“师徒”关系。在落实过程中,老法官积极开展“传、帮、带”,从庭审驾驭能力、调解方法、裁判文书写作、证据认证、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法律理念、工作态度等等方面将他们多年从事审判工作积累下来的成功经验与做法传授给年轻法官。年轻法官虚心学习、积极请教,“师徒”之间实现了良好的互动。导师制度管理办公室于10月24日召开了座谈会,对“青年法官导师制”实行一个季度以来的情况进行了小结,大家普遍认为,导师制的实行使资深法官的审判经验得以传承,使年轻干警的业务水平明显提高,起到了很好的传承发展作用。从审判绩效考评结果看,海口中院1~9月的结案率在全省中级法院中排名第二,审判质量和效率较往年均有了很大的提高。
        海口中院的教育培训工作也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在今年最高法院发布的《2011-2015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中,海口中院被确立为49家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之一,成为海南省唯一一家被最高法院确认为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的法院。

(审务办  麦丹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