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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琐事闹矛盾 法官巧调喜团圆——海口中院民一庭成功调和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4 07:12

        小孩教育本是家庭生活中的琐事,但如果处理不好,也会引起家庭矛盾,甚至可能导致夫妻分手,家庭分裂。最近,有一对夫妻正是因为这样的家庭琐事闹上法庭,起诉离婚。所幸的是,经过承办法官符汉平耐心细致的调和工作,终于和好如初,化解了一起家庭矛盾。
        女方高某与男方薛某均为再婚,婚前各有一子女,跟随双方共同生活。婚后双方因小孩教育等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导致夫妻关系紧张,女方遂到法院起诉离婚。在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女方不服,提起上诉,坚决要求离婚。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原本在一审中坚决不同意离婚的男方在二审答辩阶段便表示同意离婚。但承办法官经对案件材料进行分析,发现双方感情基础较好,在女方父亲生病期间,男方还悉心照顾,对女方小孩学习也是倍加关心,双方产生矛盾的起因是小孩教育问题,并没有根本性的矛盾。由于双方缺乏沟通,才导致矛盾激化,走上法庭,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为避免双方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过程中互相指责激化矛盾,承办法官决定直接进行调解。由于双方情绪激动,当庭调解没有成功。承办法官决定先让双方回家冷静处理。
        2012年8月20日,双方再次相约来到法院,要求法院调解离婚。似乎这起婚姻已经没有起死回生的余地,但承办法官仍然没有放弃调和的努力。在调解过程中,男方一方面不断重复其对女方父母和小孩的关心,对家庭的付出,另一方面对家庭财产分配纠缠不休。战机出现!承办法官立即抓住这一有利机会做调和工作,告诉双方,男方是在女方坚决要求离婚的情况下碍于面子才表示同意离婚的,其不断重复对女方父母和小孩的关心,对家庭的付出,反映出其对家庭的依恋,希望引起女方的注意,而之所以对家庭财产分配纠缠不休,是希望法院能给这个家庭一个机会,不要立即判决离婚。由于法官的分析触动了男方的内心,男方点头表示认可。承办法官接着立即做女方工作,分析双方的感情基础、男方在家庭生活中的表现,以及双方产生矛盾的原因,并告诉女方,双方均属于再婚,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家庭生活,建议女方可以考虑先调解和好,观察一段时间,如确需离婚,可在6个月后再重新起诉离婚。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女方终于点头表示同意不离婚。一起家庭矛盾终于得到化解。
        该案调和成功告诉我们两条经验:一是不能为了结案而结案,而是要抓住一切机会,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本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离婚,依法可以马上调解离婚结案。然而,承办法官并不因此而草率结案,而是尽可能抓住一切有利条件进行调和。二是要创新审判方式,力促矛盾化解。承办法官不拘泥于严格的审判程序,在双方可能发生争执时,让双方先回去冷静处理;在战机出现时,又果断抓住有利条件进行调和。一对本来期待调解离婚的夫妻,经过法官耐心劝说,终于和好如初,双双携手回家;一个即将破裂的家庭,经过法官细致调和,终于喜获团圆!

(民一庭  符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