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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海口中院民事案件庭审评查首案当庭调解成功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4 07:12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和省高院关于在全员岗位大培训中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强干警司法能力建设,有效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我院积极组织各部门开展了庭审评查活动。2012年8月8日下午,民一庭副庭长符汉平率先开庭审理了我院第一个民事评查案件,并当庭调解成功,化解了一场劳资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上诉人李某与被上诉人海南某公司、被上诉人海口某公司因加班费发生纠纷,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裁决后,李某不服,向美兰区法院提起诉讼。因不服美兰区法院一审判决,李某向我院提起上诉。2012年8月8日下午,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合议庭根据各方当事人的陈述,结合一审庭审的情况和案件的其他诉讼材料,积极引导当事人明确上诉请求,确定双方无争议的事实、争议的焦点和法庭调查的重点范围,并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上诉人李某请求两被上诉人支付加班费赔偿金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和是否已超过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两个争议焦点,以及法庭确定的调查重点范围进行举证、质证和展开辩论。在法庭辩论后,合议庭又积极主持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对举证、质证情况和有关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促使当事人正确认识自己在举证、质证中具有的优势和存在的不足,以及裁判结案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并不失时机地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劝导。经过合议庭积极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相互谅解,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一场劳资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开庭结束后,主持庭审评查工作的李白平专职委员对庭审活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庭审工作准备充分,程序规范,思路清晰,当庭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庭审评查首案的成功调解,说明我院法官不仅具有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而且具有良好的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司法能力。通过总结庭审评查活动中的成功经验,指导日常审判工作,将有利于提高我院审判工作的整体水平,为海南“绿色崛起”提供优良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民一庭  符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