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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海口中院刑事审判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4 07:12

        7月13日下午,海口中院召开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冯明副院长在会上传达了日前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的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刑一、二庭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王胜俊院长对全国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批示及张军副院长、黄尔梅副院长的重要讲话,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冯明副院长要求全体刑事审判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座谈会精神,深刻认识刑事审判工作的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认真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全力维护我市社会稳定。
        一是要深刻领会王胜俊院长重要批示中的“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新形势、新任务、新理念、新要求,在刑事审判实践中要更加注重保护人权,更加注重提高证据意识,更加注重程序与实体并重,更加注重规范司法行为,更加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牢牢把握法律精神,不断更新审判理念,转变司法作风,提高司法能力,提升审判水平。
        二是坚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决心和信心,深刻领会张军副院长对我国法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所取得的成效和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把思想统一到这次会议所提出的要求上来,深入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强化能动司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强刑事审判队伍“五种能力”建设,深化刑事审判工作机制创新,不断提升我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水平。
        三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扎实做好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的各项准备工作。要组织开展好新刑事诉讼法及配套司法解释的学习培训工作,要加强与相关机关的沟通协调,认真做好新刑诉法各项新规定执行的准备工作,新刑诉法各项新规定都要得到普遍的试行,确保新刑诉法自2013年1月1日起顺利实施。(刑一庭  符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