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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作出首例因不符合房产限购政策的罚款决定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9-09-02 08:33

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名明知不符合海南省房产限购政策仍参加竞拍、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竞买人王某某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理决定。据悉,这在海口中院尚属首例。
 
海口中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某资产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某房地产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海南某房地产公司名下位于琼海市博鳌镇的房产。随后,海口中院在淘宝网上对该房产进行两轮司法拍卖,均流拍。尔后海口中院继续在淘宝网上对该房产进行司法变卖。变卖期限内,买受人王某某以最高价442282.24元竞得涉案房产。
 
经查,王某某户籍地为山西省,其亦不能提供在海南省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司法变卖公告要求,竞买人应当符合海南省房产限购政策。因买受人王某某并非海南省户籍居民,也未在海南省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者社会保险,并不符合海南省房产限购政策。王某某明知其不符合海南省房产限购政策仍参与上述房产的变卖,导致法院无法对该变卖结果进行确认,需重新组织对该房产进行变卖,扰乱司法变卖秩序,浪费宝贵司法资源,故海口中院决定对王某某罚款10000元。
 
近年来,为贯彻中央坚持“房住不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精神,海口中院要求全体法官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不断提高思想站位,自觉为海南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稳定和繁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本次罚款也是海口中院贯彻中央和省市精神的缩影和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