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新闻窗口

媒体扫描

海口王世健等27人涉黑犯罪案宣判:王世健一审被判24年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海口日报 发布时间:2019-08-20 07:39

 

  本报7月25日讯(记者高潮)今天,海口中院对王世健等27人涉黑案件进行一审当庭公开宣判,王世健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保护伞”甲子派出所原副所长邢增能被判10年,其他25人被判处21年6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

   经审理,海口中院依法认定王世健为首的犯罪集团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固定成员19人,其中组织领导者1人,骨干成员4人,积极参加者8人,一般参加者6人。法院判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王世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等10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有期徒刑21年6个月至19年不等刑罚;判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积极参加者有期徒刑18年至10年不等刑罚;判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一般参加者9年至4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对案件其他非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分别处以7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对涉黑犯罪的“保护伞”、甲子派出所原副所长邢增能从重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据悉,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海口中院受理的第三起涉黑重大案件,特别是该案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非法釆矿的犯罪行为,社会影响力较大。海口中院仅用两天半时间就完成了案件的庭审和宣判,实现了高效审结,体现了从重从快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