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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作者:uadmin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01 09:52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0.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省高院(如外事部门等)安排的2020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2次,出国(境)3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培训、交流团组:目的地为欧美等国,人数为3人,天数为7天,主要任务为办案业务培训、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4.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4.90万元),车辆编制数38辆(其中执勤执法车34辆,公务用车4辆),实有车辆38辆(其中执勤执法车34辆,公务用车4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万元,主要是车辆使用年限久和新增执勤执法用车费用增加所致。公务接待费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21批,共计323人。

二、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1.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3.公务接待费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