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作者:zhongqi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该受理。
Copyright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备案号:琼ICP备11001556号-1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正义路8号 邮编:570206
欢迎光临本站,您是第2132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