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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停车位缺口18万个 推优惠政策鼓励建停车场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4 06:23

    海口鼓励社会兴建停车场,省政协委员指出,应对擅自将停车场挪作他用者进行处罚

  近年来,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拥有一辆轿车对不少人来说,已经不再是一种奢望,但随之而来的“停车难”问题,也让不少有车一族感到头痛不已,现实版的“抢车位”游戏每天都在海口的大街小巷上演。

  近日,北京发布了《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鼓励社会单位及个人投资新建、改建、扩建停车场,并对将停车场擅自停止使用或将停车场挪作他用的做出处罚,按每一车位处5000元罚款。而同样面临停车位紧缺的海口,能否在其中吸取一些有益的经验呢?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省日杂公司集资楼原来的停车场被改建成住房

  海口停车位缺口高达18万个

  9月19日,在海口市金宇路附近的海南省日杂公司集资楼一楼的墙壁上,有人用红色油漆涂写着“拆,还我车库”的大字。而写这些大字的人,就是居住在大楼中的住户。

  据介绍,这栋集资楼的一层在规划报建中属于停车场,但从2005年之后,却被改建为住房对外出租,导致该楼56户业主的车辆6年来只能停在小区绿化带和公共活动空地上。而这只是海口停车位紧张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不仅仅是一些住宅小区的停车位被挪作他用,市内的一些大型商场,如海口万国大都会、南亚广场、明珠广场等,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停车场被挪作他用的现象。加上车辆的乱停、乱放,导致海口“停车难”现象日益突出。

  来自海南省交警总队的数据显示,目前,海口市机动车保有量为40多万辆,按照国家对于城市停车位1:1.2的配套标准计算,海口应该配备至少48万个停车位,而据海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王飞介绍,海口的停车位仅约30万个,停车位缺口高达约18万个。如果这一问题再得不到缓解的话,随着汽车消费的不断普及,海口的“停车难”问题将进一步加剧。

  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海口鼓励社会兴建停车场

  据海口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7年开始,海口市政府已经认识到海口停车位奇缺是导致交通环境不断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并不断推出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开发商、社会单位、大型商业建筑项目等兴建停车场,也鼓励开发者着重打造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城等地下空间。比如,地下空间的开发、地面停车设施建设政府一律免于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目前,海口市规划部门在审批开发单位或开发个人的规划报批程序中,对于那些类似城区繁华区域或重点路段的高楼层、高密度的商用或住宅用地的开发,都严格要求开发者开发足够量的地下停车位等避免海口新开发片区再出现停车难问题。

  那么,海口是否能够借鉴北京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的“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运作”的“公益性停车场”呢?该负责人表示,海口将结合海口具体实际情况,适当的借鉴外省解决“停车难”的经验。

  对此,海南省政协委员、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晖表示,“北京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对将停车场擅自停止使用或将停车场挪作他用的做出处罚,以及推出的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运作,这些方式在海口具有一定的可取性,但是最终这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辅助方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廖晖认为,想要从根本上解决海口“停车难”的问题,一方面是加大对停车场修建的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修建停车场,同时,政府部门要在规划上严格把关,确保新建建筑物配套相应数量的停车位,避免产生新的“停车难”问题。

  据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泊车管理处处长李志雄介绍,目前,海口尚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擅自将停车场挪作他用者进行处罚,仅能责令违法者整改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强制拆除的手段。对此,廖晖认为,立法明确相关处罚规定将成为相关部门执法时的有力依据,但根治“停车难”问题必须保证停车场的数量,这需要政府在规划上把关,执法环节要严格。“目前,建筑单位不按规定报建停车场或者铤而走险擅自把停车场挪作他用的原因之一就是执法环节无法可依,处罚力度不强,造成他们谋取利益的成本远远高于违法成本。”

 

来源: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