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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中院

(2019)琼01民初539号
万宁海容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海南恒达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万宁海容振兴实业有限公司、万宁海容置业有限公司、王占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执行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的2019年10月18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2019-08-01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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