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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要闻

司改见成效 海南省法院2016年结案率位列全国前茅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天涯法律网 发布时间:2017-03-03 16:44

  19日,从海南高院获悉,2016年,全省三级法院共收案159186件,同比增长27.73%,创历史新高;全年共结案153794件,同比上升28.06%;结案率96.61%,同比上升0.25个百分点,结案率位列全国前茅,圆满完成了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
  一是落实职业保障,提高办案积极性。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按照全国司法改革长春推进会议要求,把中央对“司改”的关心落到了实处,及时协调启动法院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出台的工资改革相关文件,精心制定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办法,并报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备案,推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政策落地,提前兑现增资,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的积极性。
  二是优化资源配置,挖掘内部潜力。针对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摒弃增编增员的传统思维,深挖法院内部潜力。落实院庭领导的办案责任,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省法院院庭长主办审结案件49201件,同比上升47.24%,占同期全省法院结案数的31.99%;协助相关单位制定《海南省法官和检察官延迟退休办法(试行)》,使优质审判资源持续发挥作用,缓解办案力量不足现状;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提高人民陪审员审判业务素质,2016年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27102件,同比增长38.30%。
  三是推进配套制度改革,向改革要质效。秉承早改革、早发展、早受益理念,在2015年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启动执行体制改革、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等试点工作,通过全方位多领域范式推进改革实现提质增效。5家执行体制改革试点法院全年执结率97.6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个百分点;6家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家事案件结案率97.1%,调撤率66.12%,结案率和调撤率均高于同期全省法院民商事案件平均水平。在部分法院推行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简易刑事案件“要素式”裁判文书改革,大力推行速裁程序,提高当庭宣判率,试点法院审理周期由1个月缩短到10天左右,被告人当庭服判息诉率达94%以上,大大节约了审理时间。
  四是强化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纠纷。加大诉前矛盾纠纷化解力度。陵水等法院通过试行调解法官和调解专员制度实行立案前调解分流案件,儋州、龙华、屯昌、临高、文昌等法院建立交通案件诉调对接机制,三亚城郊法院建立劳动保障诉调对接机制,均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同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共巡回办案6152件,巡回办案中调处非诉纠纷3141起。全省法院全年诉前化解矛盾纠纷9945起;基层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纠纷7578起,审结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3727件。
  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向科技要效率。大力推进提升执法办案科技应用水平。在全省法院研发和推广应用OA办公系统,并嵌入电子印章,实现文件全程网上审批,极大节约了行政事务性工作时间。研发数据中心、裁判文书上网纠错、电子送达等审判辅助办案系统,实现文书自动生成、系统自动纠错和同步上网,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