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司法改革要闻

海南法院2016年度十大关键词——砥砺前行的足迹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天涯法律网 发布时间:2017-03-03 16:42

海南法院2016年度十大关键词
 
2016年是海南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年。全省法院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省第六次党代会及省委六届历次全会为指引,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领导、监督、支持下,以最高法院司法巡查和省委巡视成果转化为动力,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为海南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在总结、梳理全省法院去年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我们提炼出十个关键词,这些关键词涉及的工作全部是海南法院2016年度的工作重点、亮点,记录了我省法院在忠实履行审判职能、加强法治建设道路上砥砺前行的铿锵足迹,呈现了法院干警在护佑公平正义过程中锐意改革的良好风貌。
 
一、案多人少
201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9186件。“司改”后全省法官员额减少31.7%,业务量增长27.73%的情况下,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全省法院创新工作思路,着力内部挖潜,多措并举解决案多人少,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发挥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效用,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27102件,同比增长38.30%。二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大诉调对接,充分发挥交通巡回法庭、医疗法庭的调解优势,着力多元化解决纠纷,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纠纷7578起,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3727件。三是专设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老法官为调解法官,聘请“乡贤五老”担任调解专员,实行立案前调解分流案件。四是大力推行简易程序适用,提高当庭宣判率,全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55510件,同比上升29.26%。五是省高院下派30名年轻干部基层法院挂职,缓解基层办案压力。
 
二、配套改革试点
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司法责任制是中央确定的司法改革四项任务,为防止改革措施出现“碎片化”效应,海南法院推出了多项配套改革制度和措施。一是在民事审判领域,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在海口、三亚开展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成立与民二庭合署办公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二是扎实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大力推行速裁程序,在海口法院、陵水法院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从宽处理改革。在海口法院推行简易刑事案件“要素式”裁判文书改革,提高诉讼效率。三是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调解专员聘任和专职调解法官制度,缓解法官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四是以实现扁平化审判模式为目标,在海口秀英法院等5家法院开展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
 
三、推行诚信诉讼
全面推行《诚信诉讼提示书》及《诚信诉讼保证书》,防止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滥用诉权行为,防止作伪证、假证和隐匿证据的违法行为,助力“谁审理谁裁判,谁裁判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的落实。为摒弃司法工作的地方化和行政化弊端,积极推进信访司法化改革。自2015年3月起省高院取消了大接访和院、庭领导的接访,法院不再派人参与政府的接访活动。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设立法院援助工作站,促进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落实中央、最高法院防止内外部过问干预案件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对有关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查处、通报、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做了详细规定,并开发过问案件信息登记系统,确保记录客观真实、全程留痕,中宣部给予专题报道。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分案管理,全力推进网上随机分案,杜绝暗箱操作。建立对法官投诉的澄清查处机制,对法官因依法履职受到不实举报的,及时澄清事实,维护法官声誉,确保法官依法履职。
 
四、化解执行难
海南是最高法院确定的“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试点省份法院。2016年3月1日起,全省在儋州法院等5家法院开展执行体制改革试点,推进执行权分权运行和法官主导下的执行工作警务化。海口龙华法院任命全省首批人民陪执员。开展试点的5家法院试点后共受理执行案件11199件,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6.66个百分点,执结率97.6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个百分点,执行质效明显提升。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全面应用海南法院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37个关键流程节点上报覆盖率百分之百。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新建全省统一执行指挥中心,实现执行现场全程留痕、应急指挥远程可视化。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有效破解查人找物传统执行难题。依最高法院工作部署,启动“执转破”工作,为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拓展思路和空间。
 
五、环境资源审判改革
2016年,在省委李军副书记的直接领导下,海南法院全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改革,推行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试行环境资源案件跨流域集中管辖、自然保护区专门管辖,挂牌成立鹦哥岭、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巡回法庭,逐步推进“三合一”归口审理,海口琼山法院公开宣判海南首例归口审理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省高院协调召开14家单位参加的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专题会议,就环境资源刑事司法保护、执法联动机制、公益诉讼、司法鉴定等4项配套制度出台实施意见,凝聚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改革合力;协调相关部门建立海南环境资源专家库、鉴定机构名册,联合发布环境资源刑事司法保护和执法联动实施意见,规范环境公益诉讼,促进海南低碳绿色发展。
 
六、禁毒会战
2016年,全省法院全面落实省委三年禁毒会战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及时提出《十六条贯彻意见》,从严从重打击毒品犯罪。全省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854件3096人,组织集中公开宣判108场,依法对一批罪大恶极的毒品罪犯执行死刑,海口中院审结涉毒多达79.75千克的杨朝猛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对毒品犯罪案件公开集中宣判、公开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网络、平面等媒体,公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通过庭审直播、微博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介绍人民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及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同时,加强日常禁毒法制宣传,深入学校、社区、案发地以案讲法,广泛、深入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禁毒知识,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服务大局
服务“多规合一”、三年拆违、海岸带整治、农垦改革等重点工作。与省法制办、住建厅、国土厅联合调研,统一相关案件审理共识,围绕海岸带整治中收回闲置土地等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审结各类拆违、土地纠纷案件1224件。服务农垦新一轮体制改革,制定审理涉农垦系统土地纠纷案件指导意见,规范相关案件审理。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海事海商、涉外民商事案件526件。立足全域旅游发展,大力推广三亚旅游巡回法庭经验,海口四区法院同时挂牌成立旅游巡回法庭。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审结涉西环高铁、博鳌机场、航天城等重大项目案件629件。加强产权保护,建立全省法院、工商联及商会涉非公有制企业商事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机制。妥善处理“两个暂停”政策16实施后的房地产纠纷尤其是涉众型房地产纠纷,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4300件。服务南海维权大局,审结涉南海案件20件,彰显国家司法主权。
 
八、代管款管理系统运行
2016年12月1日,海南法院代管款管理系统全面上线运行。随着案件数量增加,法院各类案件的执行案款、赔偿款、拍卖保证金、拍卖款等代管款业务逐年增多,传统的代管款管理模式已无法满足新时期人民法院业务增长的需求。为强化监督管理,防范廉政风险,杜绝不明案款,海南高院与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发全省法院代管款管理系统。该系统以“一案一人一户”大集中部署的全新模式,通过分步建设,实现全省三级法院代管款管理工作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基本达到了“数据集中、流程可视、管理精细、工作便利”的工作目标。通过该系统的使用,杜绝了不明案款,提升了代管款管理精度和管理水平,便利当事人缴款和向权利人拨付,提高法院工作效率,实现司法便民、利民,得到了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系统上线以来,全省法院处理代管款2500笔,金额12亿元。
 
九、人财物省级统管
2016年,海南法院全面实现了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的省级统管。自2015年1月5日司改启动以来,当年7月1日,全省法院实现了财和物的省级统管,三级法院全部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由省财政厅直接管理,去年11月,实现了省以下法院人和编制的省级统管。省高院协助制定出台《海南省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省级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干部管理实施意见》。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完成了全省法院初任法官等级补充确认和晋升法官等级补充确认806人次,在全国率先兑现“两院”干警工资、奖金、审判津补贴,出台法官延迟退休制度,充分发挥优质审判资源作用。配合省机构编制部门完成市县法院机构编制移交省级统一管理各项工作。在干部管理方面,积极提出意见建议,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出台法官、检察官选任办法和招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实施意见,为深化“司改”提供制度保障。
 
十、绩效考核
2016年,海南法院开展了司法改革试点两年来的首次绩效考核工作。开展绩效考核是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确保把中央、省委对海南法院干警的司法保障政策关心落到实处,并通过考核大力引导、激励干警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责任心。此次绩效考核采用分级分类的考核方式,注重管党治院责任落实,注重审判质量和效率。省高院党组强调,全省法院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迎接考核、以党员评议统领考核、以正在开展的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促进考核,以考核促进司法廉洁建设。绩效考核体现了司改要求,确保了绩效奖金分配达到奖勤罚懒、突出工作业绩的目的,极大提振了干警对司法体制改革的信心,法院队伍涌现了一批真正能干事、善做事、多做事且成绩突出的优秀集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