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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各级党委政府强力推进消防工作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4 06:23

    新华网海南频道9月14日电(郑布雄 傅勇涛)近年来,海南省各级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切实把消防安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

    一是坚持部署、协调、督办、考评“四位一体”。全面部署。省委书记罗保铭先后6次听取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开展“五大”活动等专题汇报,作出批示指示26次,并签发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等消防工作文件。省委常委肖若海,副省长李国梁,省长助理、公安厅长贾东军等领导多次对消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级政府召开会议对“防火墙”工程、“五大”活动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积极协调。对于涉及重大消防项目建设、重大消防安全等问题,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针对油气化工企业暴露出的问题,李国梁副省长协调全省一次性投入1.8亿元购置石化消防装备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泡沫液1500吨,并解决了消防规划编制、海陆消防站建设等问题。专项督办。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省政府专门下发督办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抓好跟踪督办。“五大”活动开展以来,针对部分市县区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已下发26份督办单责令限期整改。定期考评。省政府与各市(县、区)每两年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市(县、区)逐级落实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目标任务,届满逐级进行考核。定期抽调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考评组,由省政府领导带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考评。

    二是坚持审批、检查、宣传、督导“四个齐抓”。齐抓建筑工程项目审批。消防、建设、文化、工商、房管等部门实行并联审批机制,明确消防安全标准,未经消防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的项目,各部门一律不发相关证照。齐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安、旅游、工商、住建、文体、教育、安监及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函告和信息互通制度,将排查结果纳入行政许可、评星评级、信用等级评定和年度考评内容。齐抓社会消防宣传。省旅游委明确规定导游在接待旅游团时应当对游客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省教育厅要求各中小学校普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海南电视台设立《百姓消防》、《消防时空》栏目。各地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做到消防动态报道常态化、重大消防活动报道密集化、消防公益广告刊播长期化。齐抓消防工作督导。在重大节假日及火灾多发季节,各级政府派出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督导组深入社会单位开展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2009年以来,省政府已组织10次、56个督导组开展消防工作督导。

    三是坚持业务经费、基础建设、专项补贴“三个到位”。业务经费拨付到位。各级政府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大消防投入,扩大经费保障范围,提高经费保障标准。3年来,全省共投入消防业务经费6.85亿元。基础建设支持到位。省和各市(县)投入3.2亿元,新建、改建、扩建消防站27个,实现了县县有消防站、队队有新营房,并启动了洋浦、海口、三亚海陆消防站建设,预算投资4.5亿元。专项补贴配套到位。对消防部队装备、营房、训练设施、生活文体设施建设和改善官兵福利待遇等项目,各级政府给予重点补贴支持。今年以来,共投入专项配套资金1.3亿元补贴基层大中队个人防护装备和攻坚组、应急救援装备等器材配备;投入1.05亿元用于训练、生活文体设施建设,解决官兵伤病、医疗保险等实际困难。

来源: 新华网海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