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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民一庭法官陈铭荣获“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海口中院 发布时间:2015-03-03 10:59

    1月21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了全国100名法官“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此次表彰中,海口中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陈铭荣获“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是我省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
    陈铭自1997年3月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审判一线工作。17年来,他始终恪尽职守、真情为民、公正司法、忘我奉献,心中坚守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信念,用实际行动展示了人民法官党性坚强、纪律严明、廉洁司法的职业操守,用爱心、耐心、诚心最大限度化解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使每一个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自2011年到民一庭工作起,三年来审结民事案件四百多件,结案率达95%以上,是全院办案数量最多的法官。在审判工作中,他做到无一案件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无一超审限结案、无一上访缠诉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因工作成绩突出,陈铭先后还获得了“海南省优秀人民法官”、“海口市职工建功立业标兵”、“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度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