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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5-03-05 09:10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2013年,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海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为抓手,大力推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积极提升司法能力与审判水平,努力维护海口知识产权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
    一、审判人员及案件审理概况
(一)人员配置情况
    2013年,我院民三庭共有工作人员12人,其中:庭长1人,副庭长2人,审判员2人,助理审判员2人,书记员2人,法官助理2人,内勤1人。
(二)收结案情况
    知识产权案件是我院民三庭所受理的案件中比重最大的一类案件。审判中,我院将利益平衡作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基点,加强对知识产权审判新情况、新问题的学习和研究,及时准确掌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发展的最新动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重视案件裁判的正确率,努力实现个案处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013年,我院民三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55件(含旧存案件12件),占全庭受理案件数的48.81%。2013年新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著作权纠纷126件,专利权纠纷11件,商标权纠纷6件。2013年共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44宗,未结11宗,结案率为92.90%。所结案件中,判决40宗,调解16宗,撤诉88宗,调撤率高达72%。
    2013年,我院刑二庭共受理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刑事二审案件15件,涉案30人,其中假冒注册商品1件2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7件21人,侵犯著作权7件7人。审结14件,均在审限内结案,结案率为93.33%。2013年,我院无涉知识产权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受理案件特点
    2013年我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案件增势明显放缓,年度案件数的变化与侵权系列案件数量变化成正比。2013年受理的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134宗,较2012年同期相比降低了51.12%。由于占收案总数比重较大的著作权侵权系列案数量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减少,2013年知识产权案件总数明显降低,较2012年同期下降了37.5%。
    2、集中维权的系列案件较多,占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73.55%。2013年我院相继受理了游戏天堂电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原告、海口冠志网吧为被告的著作权侵权案件78件,张勇为原告、以多家海南媒体为被告的一审著作权侵权案件33件,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原告提起的著作权侵权案件3件。这些系列案件中原告均为同一主体,其诉讼请求、诉讼标的基本相同,且权利人对海口市区内同类型经营主体同时提起多起侵权诉讼。该类案件的被告多为网吧、网站、报社,表明维权人已经将维权目标集中在市场终端的传播者、使用者、销售者。
    3、受理的案件类型略为单一,仍以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大传统知识产权案件为主。2013年受理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比重变化不大,仅专利权纠纷案件比重小幅增加,上升至7%。主要为受理了蒋中意为原告提起的8宗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及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仅有1宗,说明现阶段受理的专利侵权类案件仍集中在科技含量较低的领域。
    4、收案案件多为侵权案件,且维权人以外省居多。2013年受理的案件仍以著作权侵权类案件为主,占案件总数的86.45%。维权人游戏天堂电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勇为外省公司或个人,说明我市企业以及营业者的知识产权意识仍然比较薄弱,知识产权市场运营仍待进一步规范。
    二、稳步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有效化解诉讼双方的矛盾,真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民三庭从拓宽调解途径、创新调解方式、规范调解程序入手,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尽最大可能促使双方当事人从矛盾对抗走向调解和谈。合议庭成员认真总结知识产权纠纷系列案件的审理经验,坚守力促调撤的审判理念,先从可能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再由成功调解的案件影响和促进其他案件的调解。通过发挥调解这一纠纷解决方式的独特优势,我院以调解促和谐、促合作,既有效地保护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推动了智力成果的推广和公众福祉的提高。
    2013年,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再度提升。2013年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中,判决40宗,调解16宗,撤诉88宗,调撤率高达72%。2013年,我院受理的78宗游戏天堂公司诉网吧侵权系列案以89.74%的高调撤率圆满结案。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发现,与往年的网吧侵权案不同,2013年的系列案中涉案网吧多为连锁网吧,播放的侵权影片均由同一家网络公司提供。为此,承办法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决定采取集中调解的方法。先与提供影片的网络公司达成一个通用的调解方案,再根据方案针对具体案件进行调解。如果有个别网吧业主不同意调解方案,则由法官分别做各网吧业主的思想工作,不放弃可能的调解机会,能多调解一件,就不多判一件。采用此种调解方式不仅节省了当事双方时间,更是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最终该批系列案撤诉46件,调解25件,判决5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整合审判力量,试点开展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
    为进一步统一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的司法标准,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整体效能的有效发挥,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2013年6月海南省高院下发了《关于在全省部分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的意见》(琼高法【2013】124号)。我院成为率先试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的法院之一。
    开展试点工作后,我院在建章立制、熟悉规则、提升质效、改进流程等方面积极探索,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增强各诉讼程序衔接和不同法律适用之间的协调性。在“三合一”审判模式的运行中,刑事案件的审判是重点,将直接关系到对“三合一”审判机制成效的评价。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我院对全市近三年的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及行政案件收案数量展开了摸底调研,并组织审判人员走访了海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及海口市检察院相关部门,与侦查和公诉机关建立了协调沟通方式。根据调研结果,我院制定了《关于在我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结合我院审判实际制定了过渡期和远期工作目标,并针对审判管理、工作机制、程序性事项、审判组织等具体事项进行了全面的部署。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决定自2013年7月1日开始,由民三庭统一审理海口市辖区内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一审案件。为加强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院党组决定从刑一庭、行政庭各协调一名法官,与民三庭一名副庭长组成一个相对固定的合议庭,负责审理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四、积极能动司法,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能动司法是当前形势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法官不能只做单纯适用规则的消极的裁判者,不能拘泥于“裁判”这个狭隘的职能分工,而应当主动地参与社会矛盾的预防和解决。
(一)司法公开,接受阳光下的监督
    我院通过裁判文书上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提高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我院严格按照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通过“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和“天涯法律网”的有效平台,及时上传生效的裁判文书,提高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的上网率。2013年,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了100%。
(二)加强司法宣传,提升知识产权意识
    2013年“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我院组织法官走上街头,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打击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的相关案例,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6月,我院汇编出台了第一份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状况白皮书。该书全面回顾了2008-2012年我院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状况,总结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白皮书中还收录了知识产权类案件中的典型案例,对新类型案件和难点、热点问题的法律适用做出了示范,具有一定的业务指导作用。
(三)主动走访,慎重处理“商业维权”案件
    根据近几年审理的知识产权类案件情况显示,网吧、电视台以及报社媒体已成为著作权纠纷高发区。大规模的系列维权案件中,著作权人已在全国多家法院提起相关诉讼,通过提起诉讼获取经济利益。针对出现的商业维权现象,我院法官认为此类维权案件带有浓重的商业色彩,并不能真正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如若处理不当,容易导致恶性循环。为了维护我市网吧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相应合理的判赔标准,我院法官走访了部分涉案网吧,现场勘查网吧电脑台数、经营规模、盈利状况以及消费情况。我院根据现场调查所了解的情况,参考内地法院先进经验和相关判例,确定了判赔标准,判决的案件基本都服判息诉,案件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3年,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和政策,结合海口经济发展水平及内在差异性,合理认定知识产权的侵权标准和赔偿标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4年,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改革,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提高审判工作质效,有效打击涉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为海口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