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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立案工作科学发展机制, 践行司法为民,实现和谐司法 ——对我市法院立案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分析

作者:陈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4 02:38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 亮


      近年来,随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第一窗口”的立案审 判工作改革,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加强和改 进立案审判工作,更好地 实现司法为民的宗旨,成为各级人民法院的一个共同任 务。为了解我市法院立案 审判工作中司法为民的具体落实情况及立案审判工作出 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 面树立创新立案审判工作科学发展机制,我们对海口市 区两级法院进行了专题的 调研和分析。
      一、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对法院立案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人民 法院工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指导人民法院事业不断 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坚 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事业发展全局,是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和 谐司法的要求。
      人民法院立案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把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 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积极实践司法为民的宗 旨,积极开展立案审判工 作;就是要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 大局、围绕科学发展的大 局进行思考,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大局 发展的根本任务。今年1月 13日在我市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立案审判工作会议上,最 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 强调,要大力推动立案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①立案审 判工作是践行“司法为民 ”宗旨的直接窗口,是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与桥梁。立 案工作是否公正高效,司 法救济渠道是否顺畅,关系到群众利益诉求能否顺利实 现。
      在目前形势下,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任务更加迫切,从科学发 展观的内涵要求,人民法院的立案审判工作必须适应新 时代、新形势的要求,应 做到以下方面:
      1.立案审判工作必须大力强化服务意识、司法为民意识、立足国情意识、 实践标准意识和促进和谐意识。立案庭要通过创新工作 机制,树立窗口服务意识 ,为各业务庭室顺利完成审判工作打牢基础,为当事人 顺利进行诉讼提供优质服 务;强化立案法官的服务意识,改进各项服务措施,将 “司法为民”的要求扎扎 实实落到实处;立足国情,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 灵活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化 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确立高标准服务于群众, 满意于群众,从而实现法 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
      2.大力推动立案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实现立案机构职能、诉访分离标准 、审查程序标准、调解规则、立案标准以及执法办案指 导思想统一,更好地满足 人民群众的立案审判新期待。强化立案审判职能,实现 立案机构职能统一;通过 建立健全诉访分离工作机制,使涉诉信访统计数据更加 精确,工作对象更加明确 ,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实行再审立、审分立的原 则,树立科学的审查理念 ;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调解规定精神,把立案调解作 为人民法院立案机构的重 要职能,全面开展这项工作;强化受理管辖工作,实现 立案标准统一;紧密联系 立案审判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始 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 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案审判工作的出 发点和落脚点。
      二、我市法院立案审判工作的现状及形势分析
      (一)基本情况
      1.立案审判工作以规范化管理为中心,建立了公正高效、规范有序的立案 工作机制和审判管理机制。市区两级法院能够按照“制 度落实检查年”的要求, 及时整理规范,形成《规章制度汇编》,立案工作规则 及信访接待等实际工作操 作规程严格落实,确保立案规范化。
      2.立案便民服务措施形式多样。在市区两级法院的接待室和立案大厅内都 添置了方便群众的座椅,为立案信访申诉工作创造了良 好的条件和环境;柜台上 设置“民事起诉状”、“执行申请书”等当事人常用诉 讼文书样本,还设置有“ 当事人地址确认书”、“送达回证”等格式文书填法, 使当事人一目了然;推行 提醒服务,进行法制宣传,耐心接待前来咨询的当事人 ,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进 行适度的法律释明,并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执行风险 告知书、赡养公示、举证 须知、诉讼指南等一系列材料,及时提醒当事人注意有 关事项,极力帮助他们化 解不必要的风险。这些便民措施将“司法为民”扎扎实 实地落到实处。
      3.加强以流程管理为主的审判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流程管理坚持排期 开庭规范化,开庭时间一经确定,无特殊事由合议庭及 其成员不变;坚持提前七 天向合议庭移送案卷,开庭前三日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 组成人员并予以公告。在 审限跟踪管理上,坚持专人负责,每周根据相关司法统 计制作《审限通报》,建 立《审限跟踪通知单》、《案件超审限通知书》等行之 有效的审限警示制度,实 现对各庭审理案件的动态管理。通过强化审限跟踪,确 保按期结案,有效遏制超 审限现象。各区法院不断加强提高当日立案率,如去年 琼山区法院当日立案率为 90%,美兰区法院达70%等。
      4.推行缓、减、免诉讼费服务,提供法律援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 ,为其办理缓免诉讼费手续,对赡养、抚育案件实行诉 讼费、执行费、邮寄费全 免。仅去年一年,市中院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执 行费共170余万元,四个基 层法院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共约100余万元。
      5.积极探索简化民事诉讼的方式,推行在立案阶段开展调解工作。立案调 解是诉讼调解的一种重要形式,兼具诉前调解与庭审调 解的功能优势。在立案之 后移送相关审判部门之前依法调解,既方便了当事人诉 讼,又节省了诉讼资源, 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解决困扰法院的涉诉信访 、执行、审限等一系列难 题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增强了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 的能力。立案调解制度也 是减少申诉率,做到案结事了,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的 有效手段,对于简便程序 ,实现正义,分解审判压力具有重要价值。在辖区法院 中,美兰区法院自去年12 月以来已立案调解27件,并制定了相应的规范程序;琼 山区法院去年以来也调解 15件;秀英区法院已着手部署;人民法庭也积极推行立 案调解,如秀英区法院永 兴法庭去年诉前调解40件。
      6.对待当事人态度和蔼、用语规范、举止文明、不打官腔、不摆架子、不 训斥当事人,严格按照法官职业道德标准要求工作人员 的言行举止。
      7.开展信访接待文明窗口创建活动,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为当事人提 供法律咨询,答疑解惑,化解信访人对法院工作的误解 、不满和怨气,尽量使当 事人满意而归。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上下级法院之间工作衔接的不协调造成了当事人的诉累;上诉案件移送 超期现象严重,引起当事人意见较大。近日我院收到一 封来自四川的请求缓缴诉 讼费的申请书,同时反映其于2008年4月份向我院递交上 诉状后,因为没有及时到 一审法院置换上诉费已缴纳的发票副联而直至今日仍未 立案。事后查明,原来是 我院立案法官在严格执行上一级法院的相关规定而没有 及时立案。当事人认为法 院的一些提高办事效率的内部规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相反使得当事人在上下级 人民法院之间奔波,造成了群众的诉累,甚至造成对法 院的不满情绪和敌视态度 。
      2.要做到同级法院立案机构职能的统一。上下级法院立案机构的职能可以 大致相同、各有侧重,但是,同级立案机构职能应当统 一。目前,我市四个区法 院立案职能不统一的问题反映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职能 发挥不全面、不平衡,顾 此失彼。二是审判流程管理缺乏统一规范,在案件分配 、排期开庭、送达保全、 审限跟踪等方面做法不一。三是立案标准不规范,各区 法院立案工作中存在的该 立不立、立案不当、不结不立等问题以及相应派出法庭 的案号各行其是。
      3.立案调解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方式,在当前阶段发展不平衡,立案法官 对立案调解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 方面:第一,立案调解将 增加法院办案经费压力。新的诉讼费收费办法使大部分 基层法院的收入有较大幅 度的下降,加上调解结案的案件还得减半收费,考虑到 这些因素,有些可能调解 的案件也不愿做更多的努力。第二,内部出现意见分歧 。从上到下都在强调人民 法院应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化解 矛盾、定纷止争,保障经 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突出作用。因此人民法院将各 部门的调解结案率作为考 核审判工作好坏的重要指标之一。而审判业务庭认为立 案调解将使业务庭的诉讼 调解率大大降低,认为立案调解没有必要,这也使立案 调解法官的积极性大大降 低。第三,缺少过硬的规范依据。从民事诉讼法等有关 程序法律来看,都没有明 确的条文规定立案调解这一程序。因此有的法院认为目 前尚无规范不知怎么操作 ,一些立案法官也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事 不关已,高高挂起”,或 存在“多办一个案子就多一份责任,吃苦不讨好”的思 想。
      4.立案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不能及时适应形势的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 展,“疑、难、新”案层出不穷,而审判队伍中的大多 数人,已习惯于用陈旧的 知识来处理新问题,势必造成案件处理的差错;立案法 官骨干力量不足,聘任人 员多,甚至部分老法官仍然习惯于用手写文书,大大降 低了审判效率,延长了结 案周期;一些同志对立案审判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 认识不到位,对立案审判 工作规律性研究不透,思想重视程度不高;以及在立案 工作业务培训经费上投入 明显不足等等。
      5.立案审判工作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不够,上级法院对下业务指 导不得力、不及时,尤其是对新时期暴露出来的新类型 案件是否属人民法院管辖 、是否应当受理把握不好。
      三、创新立案工作科学发展机制的对策和建议
      实现立案审判工作科学发展不能仅仅停滞于提高立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而且要将立案审判工作所产生的社会效果作为衡量审判 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标尺 。也就是说,要以质量、效率和效果作为综合衡量立案 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标准 。同时,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面促进立案审判工作 科学发展,才能真正践行 司法为民,实现和谐司法。
      (一)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奠定立案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思想基础。不 断加强立案法官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的规范化建设,将 立案工作视为便民、利民 的窗口和办案的第一环节,牢固树立司法为民观念,认 真贯彻司法为民思想;积 极开展业务学习,不断加强业务建设。组织立案人员进 行案例分析和业务探讨, 针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每周组织一次案例分析会,每 月进行一次讲评。加强立 案工作的业务学习、调查研究,就立案工作中遇到的问 题进行研究讨论,将需要 规范的问题汇编成册印发,用以指导立案工作。
      (二)规范立案审判工作操作规程,充分体现司法制度的人性化和人文关 怀。作为法院的窗口部门,建成规范化立案接待大厅, 立案区、信访接待区、立 案调解区、休息区、书写区等区域划分要合理,立案、 接访、咨询、导诉、传递 诉讼材料、收结诉讼费用、调解等功能要完整体现。为 方便群众诉讼,有条件的 法院可以专门设立导诉岗,确定专门人员负责解答诉讼 咨询。立案大厅应全面推 行导诉服务,并实行一站式服务,当事人办理立案、申 请、交费等手续时,只需 在立案接待大厅内即可依流程办完相应手续;立案工作 中,强化程序管理,促进 程序公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审判工作。通过科学 立案,促进审判公开,提 高审判效率,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在此基础上, 牢固树立效率观念,做到 案件立得快,保全送达、排期开庭及时,审限跟踪到位 ,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
      (三)增加上下级法院的相互协调,实现立案工作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服 务群众,方便诉讼。规范辖区法院统一立案工作,强化 受理管辖工作,实现立案 标准统一:一是正确理解和把握受理条件,防止不当抬 高或降低受理标准,指导 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加强风险告知,增进当事人对审 判工作的理解。二是做好 受理标准的类型化研究,为各类案件制订明确统一的受 理标准,防止出现“同类 案不同立”的现象。在管辖审查工作中,一是严格执行 级别管辖制度,慎重下移 案件管辖权。二是落实管辖争议案件由立案庭归口审理 ,立案庭在审理管辖权争 议案件时,应主动与相关审判庭沟通。
      (四)按照“科技强院”的要求,充分发挥局域网络功能,推行案件流程 网络化管理,加快实现公文流转无纸化进程,实现公文 的网上起草、签发、传输 、生成。加强立案档案信息化建设,一审案件诉讼材料 要全部录入计算机管理系 统,逐步实现电子文件和电子文档网上归档、上下级法 院网上调阅卷宗。充分利 用网络平台,推行远程立案和远程接访,方便群众诉讼 ;逐渐对我市四个区法院 的派出法庭实现网络办公对接。
      总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为人民法院立案审判工 作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打下了深厚的理论基 础和社会基础。人民法院 立案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审判工作,树立 “和谐司法”理念,通过 大力加强立案等审判工作,才能实现法院全面工作的跨 越发展。本次调研由于时 间仓促,仅对我市法院立案审判工作面上存在的一些问 题做了初步调研及分析, 尚不全面和深入,仅起到抛砖引玉作用,以期对立案审 判引起足够重视和进一步 深入研究,并在实践中改进和完善。
      强部门间的合作。比如在调解中,充分发挥街、镇、村人民 调解委员会的作用, 建立大调解网络。在执行中,加强与公安部门、银行系统的 密切配合。在解决民 工工资方面,与劳动部门协同作战。对确有经济困难的与民 政部门沟通联系等。 对案情重大、影响社会稳定的坚决依靠党的领导,充分发挥 信访联席会议的作用 ,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解决涉诉信访问题,通 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化 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font>   
      
      注释:
      ① 苏泽林:《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自觉满足人民群众的立案审判新期待》,载2009年2月5日《人民法院报》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