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海口中院 发布时间:2015-11-04 09:21
海中法组[2015]22号
关于杨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杨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
杨阳同志不再兼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办主任;
王小杰同志不再兼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秘书;
谢焕怡同志不再兼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秘书;
王国印同志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秘书;
范晨同志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秘书。
特此通知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