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谢焕怡等同志工作调整安排的通知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10-14 15:19
海中法组〔2014〕25号
关于谢焕怡等同志工作调整安排的通知
本院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谢焕怡同志从院长办公室调整至环境保护审判庭工作;
程少辉同志任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
特此通知
中共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14年4月22日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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