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詹晓黔等同志工作调整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3 19:18
海中法政〔2013〕10 号
关于詹晓黔等同志工作调整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詹晓黔同志从民事审判第三庭调整到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
彭彩燕同志从研究室调整到民事审判第二庭工作;
符玉梅同志从民事审判第一庭调整到民事审判第三庭工作。
特此通知
政治部
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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