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莲凤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3 19:18
海中法组〔2013〕44号
关于张莲凤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张莲凤同志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庭副科级审判员;
张志平同志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科员。
特此通知
中共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