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震同志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3 19:18
海中法政〔2013〕20号
关于陈震同志工作安排的通知
刑事审判第一庭: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陈震同志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科员。
特此通知
政治部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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