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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6年1月21日在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院长吴剑平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海口中院 发布时间:2016-01-28 10:02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1日在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吴剑平
各位代表:
  我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服务海口科学发展
  2015年,全市法院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共受理各类案件47804件,同比 多收11491件;结案45909件,同比多结11751件;结案率为96.04%。中院受理各类案件8939件,同比多收1826件;结案8632件,同比多结1766件;结案率为96.57%。
   (一)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3535件,审结3477件,结案率为98.36%。判处罪犯3188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69人。中院受理刑事案件872件,审结851件,结案率为97.59%。判处罪犯1077人,其中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59人。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安全案件268件354人 ,毒品犯罪案件416件531人,成功审理了程守林故意杀人案、吴多胜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等多起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大要案和敏感案件,美兰法院成功审结三江镇群体性事件13名被告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案,维护了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惩处职务犯罪,严惩贪污腐败,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40件49人。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此类案件91件190人。成功审理了社会高度关注的原省工商联副主席沈桂林集资诈骗案 ,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保护生态环境的刑事审判职能,琼山法院在判处被告人冼某某刑罚的同时判令其补种树苗确保成活,系我省首例以法院判决形式促进生态环境修复的案件。龙华法院成功审结我省首例污染环境案件,有力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审结未成年人案件130件164人,适用非监禁刑60 人。秀英少年法庭与辖区街道办设立“阳光服务基地”,启动“阳光护送刑释未成年犯回家工程”,助力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全市法院适用量刑规范化标准审理案件2136件,占结案的61.43%。积极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试点,受理轻刑快办案件1455件,结案率100% 。
  (二)妥处民商纠纷,服务保障民生
  全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29029件,审结28031件,结案率为96.56%。中院受理民商事案件3756件,审结3581件,结案率为95.34%,结案标的额19.46亿元。全市法院审理婚姻家庭案件1814件,积极保护妇幼、老人的合法权益;审理劳动争议案件2796件,化解劳资纠纷;审理医疗纠纷案件122件,缓和了医患关系;审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9212件,促进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1243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理金融证券和保险合同案件98件,促进金融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规范保险行为;依法审理破产清算案件27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试行审理涉铁路运输纠纷案件3件,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房屋拆迁及土地补偿纠纷案件177件,避免了一些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稳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 试点,受理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案件10件,行政案件1件,成功审理了王勤松等35人销售伪劣产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彰显了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决心。积极支持政府开展南渡江河道清障整治,中院成为最高法院首批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市法院调撤民商事案件13957 件,调撤率达49.79%;全市人民法庭调撤民商事案件7998件,调撤率达84.60%,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集中开展虚假诉讼案件自查清理,清查案件7705件,有力遏制了虚假诉讼的势头。
  (三)化解行政纠纷,促进依法行政
  全市法院受理行政、国家赔偿案件592件,审结573件,结案率为96.79%。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55件,办结455件。中院受理行政、国家赔偿案件302件,审结 293件,结案率为97.02%。努力服务省、市工作大局,依法审理涉及土地、拆迁等行政案件166件,其中涉及市政重点工程和项目48件,涉案金额8.5亿多元,涉及房屋和土地75万多平方米,有力支持了政府重点工作。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海口“双创”,指导龙华法院成立城市管理巡回法庭,依法简便审理涉及整治违法建筑等类型的城市管理行政案件,缩短诉讼周期。总结龙华和美兰法院简易程序试点经验,指导秀英法院开展简易程序试点。落实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与国土等行政机关交流并邀请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
  (四)强化执行力度,力促良性运行
  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0494件,执结9694件,执结率为92.38%。执结标的额22.6亿元。中院受理执行案件1030件,执结930件,执结率为90.29%。执结标的额10.49亿元。启动联动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将205个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将85个被执行单位法定代表人信息报送海口美兰机场,对8个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清理涉党政机关、涉民生和金融债权执行案件,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11件,涉案标的1266.94万元;对2014年6月30日前立案的68件涉民生案件、15件涉金融案件及1432件立案一年以上未结执行案件进行了清理。加大执行信息化建设,开通两级法院“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实现在全国18家银行存款进行查询、冻结,完成1645个被执行人的组织机构代码及217个被执行人的自然人身份信息的查找和录入。
  (五)强化审判监督,保障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受理再审和申请再审案件285件,审结266件,结案率为93.33%。其中,驳回再审申请133件,决定再审35件,发回重审17件,依法改判21件,维持15件,撤诉11件,其他34件。中院受理再审和申请再审案件199件,审结192件,结案率为96.48%。其中,驳回再审申请113件,决定再审19件,发回重审17件,依法改判18件,维持3件,撤诉6件,其他16件。受理行政申诉复查案件18件,审结18件。其中,驳回申诉14件,其他4件。加强与监狱、检察机关沟通,完善减刑、假释案件阳光审判机制,做好裁前公示,到监狱公开开庭审理,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998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8件,撤销缓刑3件,结案率均为100%。认真审理特赦案件,依法高质高效准确办结四类特赦案件,圆满完成特赦重大政治任务。
  (六)推进信访改革,促进理性维权
  全市法院处理来信588件,接待来访458人(次)。中院处理来信477件,接待来访183人(次)。积极推进立案信访大厅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认真办理网上立案预约等工作,确保诉讼服务平台的顺利运行。落实信访司法化要求,取消法院集中“大接访”和法院领导定期接访活动,将涉诉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提高涉诉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接收网上信访件32件,受理23件,办结22件。开展司法救助,为87件案件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43.07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32.6万元,救助22人,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二、加大法院改革力度,推进审判管理创新
  (一)稳步推进司法改革
  2015年, 按照全省法院的总体部署,海口两级法院紧紧抓住法官员额制 这一司法改革的“牛鼻子”,以考试加考核、全员参与、全程公开的形式,稳步推进。一是以问题为导向,采取针对性措施,与干警沟通交流,组织新闻媒体对司法改革进行宣传,形成拥护司改的共识和氛围。二是全市法院精选271名法官进入员额,减少112名法官并合理转岗,调整配备92人。中院精选88名法官进入员额,减少44名法官并合理转岗,调整配备30人。三是举行员额法官任命暨向宪法宣誓仪式,增强法官职业尊荣感和使命感。四是组织全市法官及法官助理共504人参加岗前培训,为司改后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做足准备。五是落实司法责任制和配套制定的审委会改革,成立“法官会议” 和“法官考评委员会”,建立“类案参考”制度,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六是建立领导干部不得干预案件和内部人员不得打听案情的制度,保障法官依法公正司法。七是积极推动海口法院人、财、物的管理改革,两级法院的人、财、物已于2015年7月1日顺利上交省一级管理,法官的职务套改也如期完成。
  (二)全面推行院、庭长办案制 
  推行院、庭长办案制,让院、庭长作为资深法官的司法智慧直接体现在亲历的具体案件审理中。2015年,全市法院院长、庭长办案12989件,占收案总数的28.33%,中院院长、庭长办案773件,占收案总数的9.55%,较好地发挥了院、庭长在审判工作中的示范指导作用。
  (三)完善司法公开长效机制建设
  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面推进三大平台建设,保障司法公正。加强门户网站“椰城法律网”的改版与升级。构建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的网络大宣传格局,2015年,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表信息6000余篇,并利用微博互动平台积极化解舆情危机5次。积极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制度,生效裁判文书在椰城法律网、天涯法律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同步上网率100%,发布13326篇,继续名列全省中级法院之首。微博庭审直播案件,创新司法公开方式。4月13日上午,通过微博实时视频直播庭审李某某受贿案,成为全国首个通过微博实时视频直播庭审的中级人民法院。连续4年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中的司法透明度指数测评中名列前茅。
  (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打造“互联网+”服务模式
  开启服务“扫码时代”,通过审判系统功能升级,在裁判文书上打印二维码。建立电子阅卷系统,一键打印,方便快捷。研发全国法院目前最先进的“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并投入使用。建成微博庭审直播系统,启动了科技法庭全面覆盖工程,数字审委会投入使用,引入了审判信息管理等软件系统,形成了“一个中心” 、“四大网络” 、“二十七系统” 的信息架构体系,为法官提供法规智能查询、文书智能纠错等智力支持,全面提升法官办案效率。
  三、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继续整治“四风” ,以专题教育形成的新作风、正能量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助推法院工作。
  (一)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提升队伍司法能力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到“红色塔昌”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开辟“互联网+”时代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指导龙华法院开通党建网。认真评查两级法院2013、2014年被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638件。评选并推荐70篇优秀裁判文书参加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编辑出版《海口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精选(一)》,供法官参考借鉴,确保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的统一。组建法官讲师团,定期举办导师大讲堂,以资深法官为导师向青年法官传授审判经验、技巧和方法。组织院领导、庭长为市、区两级法院青年干警授课4次,不断提高法官司法能力。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营造向先进学习、向典型看齐的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如秀英法院少年法庭荣获“全国少年法庭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蝉联省级“青年文明号”,中院民三庭荣获“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民一庭陈铭法官荣获“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民一庭副庭长傅海燕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民三庭法官陈立夫荣获“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二等奖”;龙华法院荣获“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二)深入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集中解决“四风”问题
  结合“乐东精神”,学习、贯彻、引导干警深入领会“三严三实”精神内涵,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院领导以上率下,从严从实,坚持带头参加专题学习研讨、带头上党课和听党课,提高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每周五下午组织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用12个半天进行 12 次集中学习研讨,观看5次电教片,党组成员上党课8人(次),每名处级以上干部都建立“不严不实”问题台帐。认真开好党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全面查摆问题、缺点,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措施,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预期效果。
  (三)发扬“四种精神” ,积极服务“双创”
  发扬市委提倡的“四种精神”,在积极开展审判工作的同时,到海口市社会福利院和海南大学南门、明珠广场、海口中学等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发放便民诉讼手册等10余种及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多份;在云龙镇谭连村开展“践行绿色生活,法律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深入琼山甲子镇沙田村和山辽村开展“结对共建和联手扶贫”专项行动,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组织海口法院系统开展“双创”杯书画、摄影大赛。制定服务“双创”的“十项具体措施”,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到对口包点的龙华金宇街道对“双创”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巡查。先后6次抽调法院干警250余名上街清扫垃圾40余车,走访督导400余户,使金宇街道的“双创”工作从被点名批评的后进攀升到考评的前茅。
  (四)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坚持不懈从严治院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相关规定,努力构筑“三道防线”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一岗双责。针对审判、执行和司法政务权力运行过程中9个关键环节可能出现的83种廉政风险情形,制定防控措施43条。转发省高院、市纪委编印的反面典型案例7次,不断敲响反腐败警钟。受理信访投诉案件94件,已办结90件,办结率为95.74% 。严肃查处害群之马,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全市法院处理违纪违法人员2名,均给予警告处分。注重抓苗头、除隐患,对55名干警进行提醒谈话,将问题阻断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司法宣传和调研成果转化
  拍摄展现法院形象和法官情怀的微电影《法官情 法官梦》,在新浪海南和市电视台推送。央视四套节目同时播发沈桂林集资诈骗案的庭审。有4027篇稿件被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用和转载,数量比2014年多929篇。市区两级法院囊括2015年全省法院好新闻及新闻宣传工作6个奖项,中央电视台《庭审现场》播出的《坐轮椅受审的杀人凶手》荣获“好新闻作品”特别奖。中院还荣获集体一等奖,龙华法院、美兰法院荣获集体二等奖。2项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顺利通过省高院验收,市区两级法院携手中标2项2015年度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有多篇论文在《中国审判》等国家级论坛中获奖。中院第四次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在司法理论宣传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
  (六)加强监督指导,推进基层建设
  院领导带队深入基层法庭调研,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指导法庭建设。西秀法庭因“小法庭,大作为”成绩突出,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肯定。选派4名中层干部到区法院挂职,加强和充实基层法院领导班子;与基层法院互派4名青年法官挂职审判一线,充实办案力量。中院领导和业务庭固定联系区法院及相应业务庭,实行对口包点业务指导。积极推动辖区法院案件审理繁简分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指导琼山法院应时设立“荔枝、胡椒法庭” ,打造便民诉讼品牌。
  四、主动接受监督,保障司法公正
  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一是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判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严格按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积极配合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对全市法院审判工作的视察、调研和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专项检查,得到视察组、检查组的充分肯定。《中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在人大常委会上获全票通过。二是落实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和接受监督制度。定期向市人大、市政协报送开庭排期表和征求意见表,方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主选择旁听庭审。三是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7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送阅《海口审判》和《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年报》,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
  (二)高度重视检察机关诉讼监督
  认真听取检察建议和抗诉意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8次,参与讨论案件11件。加强审判与诉讼监督良性互动,邀请检察机关参与协调或调解抗诉案件。审结抗诉案件8件,依法改判4件。
  (三)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着力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人民陪审员参与基层法院审理案件4293件,占一审案件的15.71%。院领导带队做客《椰城纠风热线》,与群众互动,回应百姓司法诉求。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新闻媒体旁听和报道重大、典型案件,主动接受舆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
  (四)强化法院系统监督
  加强法院自身案件质量监督。中院被上级法院改判案件55件,发回重审26件。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17.53%。主动接受上级法院监督,积极整改和落实省高院司法巡查提出的具体建议。
  2015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司法改革步入“深水区”,还需砥砺前行;司法改革后因“法官员额减少,司法辅助人员不够”的问题日显突出,亟需落实政府雇员制或劳务派遣制支持;“六难三案” 顽症有待继续根治;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足,担当意识不强,奉献精神不够;部分干警面对司法改革的心态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法庭建设明显落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努力解决。
  五、2016年的工作安排
  2016年,全市法院的总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集中精力办好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积极服务海口改革发展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九)》,依法严厉打击“暴恐”等严重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打造“平安海口”优良环境。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发挥民、商事审判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保障和促进作用。构建科学、系统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把纠纷化解在诉前或庭前,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改革审委会议事规则,全面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一打三反” 专项行动,提高执行效能。
  二是勇于扛起为民司法的责任担当。依法办案和尊重公序良俗结合,辨法析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裁违约失信,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支持,推动法院“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推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创建诉讼服务大厅,完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络平台。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加快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提升人民陪审员陪审能力。完善救济机制,积极推进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
  三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推行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协调落实政府雇员制和劳务派遣制等配套改革。加强和完善类案参考指导的规范化,统一两级法院的裁判适用标准。加强和规范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完善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纠错制度。发挥与行政区划相分离的司法管辖功能作用,形成跨区域诉讼管辖格局。
  四是着力推进司法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入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完善惩防体系,对司法腐败零容忍。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努力克服和解决“六难三案”。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完善程序设计,确保依法追责和保障履职相统一。按照《海南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试行)》要求,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切实加强对实行司法责任制后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
  五是努力打造坚强法官队伍。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弘扬“四种精神”,培植“大海胸襟、椰树风骨、三角梅品格”干部特质,强化担当意识和奉献精神,着力提高法官司法能力,打造坚强法官队伍。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奋发向上的文化生态。狠抓司法作风建设,完善规范司法作风的长效机制。坚持从严管理与人文关怀相结合,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履职尽责,为海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海口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