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工作报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5年2月4日在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院长吴剑平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5-03-03 10:08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4日在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吴剑平
各位代表:
    我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服务海口科学发展
    2014年,全市法院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共受理各类案件36390件,同比 多受理5910件,结案34734件,同比多审结5987件,结案率为95.45%。中院受理各类案件7113件,同比多受理847件,结案6866件,同比多审结812件,结案率为96.53%。全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7.10%。
    (一)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2961件,审结2925件,结案率为98.78%,判处罪犯3057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69人。中院受理刑事案件512件,审结497件,结案率为97.07%,判处罪犯783人,其中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19人。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刑事案件218件349人,毒品犯罪案件179件284人。成功审结梁国际故意杀人案、“窨井”杀人案等一批社会反响强烈、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维护了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31件37人,依法对王应福、符永健等 一批腐败分子予以惩处,彰显了党和国家严惩腐败的决心。
    ——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成功审理了涉案数额高达13亿元的谭宝会、贾贵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罪行轻微、确有悔罪表现的初犯、偶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54人适用非监禁刑,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
    ——继续推行“量刑规范化”。全市法院适用量刑规范化标准审理案件2252件,占结案的77.99%。推进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等制度的落实,实行法官预审和全案审查制度,确保庭审规范。逐步推行当庭宣判,全市法院当庭宣判1491件,当庭宣判率达50.97%。
   (二)围绕保障民生,服务改革发展
    全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0851件,审结20058件,结案率为96.2%,结案标的额为46.55亿元。中院受理民商事案件3321件,审结3162件,结案率为95.21%。结案标的额为17.29亿元。
    ——加大涉民生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全市法院审理婚姻家庭案件1650件,积极保护妇幼、老人的合法权益。审理了包括南洋航运公司与64名劳动者、市交警支队与109名劳动者等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859件,化解了劳资纠纷。审理医疗纠纷案件101件,缓和了医患关系。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360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妥善审理房屋拆迁及土地补偿纠纷案件。审理了包括秀英区西秀镇长德村委会与60户个人、琼山区府城镇石塔村委会第二组与49户个人的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在内的194件重大案件,避免了一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稳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 审判试点。率先在全省召开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观摩庭,并对庭审进行直播。受理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3件,已结12件。发布《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3年度)》白皮书,将知识产权审判向社会公开。
    ——加大金融证券、保险合同案件的审理。审理此类案件249件,促进了金融证券市场和保险业健康发展。依法高效审理破产清算案件21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加强环境保护审判,服务和保障海南绿色崛起。审理环保案件105件。就罗牛山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及饮用水源地污染整治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审慎提出加强环保审判的意见及建议,得到最高法院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加大调解力度,着力化解矛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市法院调撤民商事案件8213件,调撤率达45.46%,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完善沟通机制,化解行政纠纷
    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国家赔偿案件524件,审结507件,结案率为96.76%。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19件,结案率为100%。中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19件,审结307件,结案率为96.24%。
    ——努力服务省、市工作大局。依法审理涉及土地、拆迁、房屋登记等案件323件,其中涉及市政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24件,涉案金额1.2亿多元,涉及房屋和土地723.6万平方米,有力支持了政府中心工作。
    ——积极指导龙华和美兰法院开展交叉管辖试点。推动基层法院与本级行政机关的协调互动,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纠纷。总结龙华和美兰法院的试点经验,指导秀英法院开展简易程序试点。
    ——落实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多次参加海口市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联席会议,为解决中国兵工物资海南公司职工住宅楼项目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先后与政府有关部门就“黑车”问题、旅游环境整治、城管执法等问题座谈,研究解决对策。
    (四)强化执行力度,力促良性运行
    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9348件,执结8550件,执结率为91.46%,执结涉案标的额为35.33亿元。中院受理执行案件 642件,执结 584件,执结率为90.97%,执结涉案标的额为27.47亿元。
    ——加大力度,执结一批“骨头”案件。依法执行涉金轮公司、际中药业等系列案件,有效化解海口海景酒店有限公司与江西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系列案件,执结涉及海口市三十余家网吧的系列案件。通过强制执行、执行和解等方式执结案件80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亿元。
    ——清理涉民生和金融债权执行案件。全市法院已将75件涉民生案件全部清理执结完毕。中院清理执结涉民生案件5件,向26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金45万元。召开集中清理金融债权案件专项工作会议,积极清理22件金融债权案件。
    ——清理涉行政机关执行积案5件,执行标的额高达2413万余元,已执结4件,剩余1件已报省高院协调,将于2015年春节前执结。
    ——认真贯彻“两高一部”通知 ,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建立“老赖”曝光台,扩大了执行声势。2014年通过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发布15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18件案件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五)强化审判监督,保障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共受理再审和申诉、申请再审案件331件,结案307件,结案率为92.75%。中院受理再审和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22件,结案211件,结案率为95.05%。
    ——坚持依法纠错。中院受理再审案件57件,审结40件,依法纠正错误裁判12件。   
    ——规范行政案件复查和听证程序,推行行政申请复查公开听证。受理行政申诉复查案件19件,审结19件,结案率为100%。
    ——完善减刑、假释案件阳光审判机制。加强与监狱、检察机关沟通,做好裁前公示,到监狱公开开庭审理。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2136件,结案率为100%。其中,调整减刑幅度的79件,不符合减刑条件退回监狱的23件。
    (六)坚持以人为本,化解涉诉信访
    全市法院处理来信783件,接待来访1091人(次)。中院处理来信586件,接待来访618人(次)。
    ——着力展现立案窗口司法为民形象。以“巾帼文明岗”为依托,设立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 ,实现立案“零门槛”。
    ——高度重视涉诉信访。认真开展“5?10”全省法院集中大接访和“5?27”政法系统大接访与领导带案下访活动,接待来访群众103人(次),涉及案件89件。受理省高院、市委政法委转办的中巡组接访案件281件,已全部办结。
    ——开展司法救助。为37件案件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00余万元,为31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8万元,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二、加大法院改革力度,推进审判管理创新
    (一)积极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强化便民诉讼服务,为群众提供老花镜、纸笔、复印等服务,推行邮寄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制度等,在法庭设置POS机方便当事人刷卡缴费。加强巡回审判力度,启用流动法庭车,巡回审理案件40余件。加强与基层社区的联系,构建基层送达网络。指导琼山法院在97个村(居)委会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指导龙华法院开设“司法公开”网站,首创上网裁判文书便民即时推送服务,建成庭审视频档案库,4907件案件实现庭审视频归档。指导龙华法院、美兰法院等创新应用远程视频接访平台,成功息诉罢访多起。
    (二)特色法庭凸显“更特、更优”。一是交通法庭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实行事故认定、诉前调解、审判执行“一站式”服务,成功调解交通事故纠纷4856件,即时履行4121件,对有关部门主持达成的798件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二是少年法庭推行“三审合一” 新模式,采用封存犯罪记录、建立“爱心家园”微信群等特殊做法,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审结未成年人案件133件197人,结案率为100%,适用非监禁刑90人,占45.7%,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医疗法庭建立独立网络立案、视频调解通道,构建远程医疗鉴定听证平台,实现远程网络视频庭审质证,设立医疗纠纷司法救助专项基金,组建医疗专家陪审员队伍,多举措化解医疗纠纷难题。四是环保法庭不断探索环保诉讼机制,与环保部门联动破解案件鉴定、环保非诉执行等难题。设立市级环境公益诉讼基金,破解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资金困境。加大环保诉讼宣传,召开典型环保案件新闻发布会,引导公民和法人增强环保意识。
    (三)积极试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指导四区法院组成专门合议庭,审结轻微刑事案件1158件。召开全市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试点工作现场观摩推进会,总结经验,扩大成果,得到省高院和市政法委的高度肯定。
    (四)试行院、庭长办案制。中院院、庭长以主审法官身份,走上审判一线,办理案件104件,较好地发挥了院、庭长审理案件的指导示范作用。
    (五)积极落实“倍增计划”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公开增选人民陪审员166名,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名,企事业代表18名,社区代表和大学生村官8名、教师代表12名,基层群众120名。培训人民陪审员250多人次。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4663件,占一审案件的24.53%,进一步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
    (六)完善和强化审限监督。认真执行《海南省法院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审判信息系统的全面应用,对案件审限进行监控和催办。建立发回重审、改判、提审、指令再审案件通报机制,提高审判效率。规范和加强审级监督,统一司法尺度,确保案件质量。与上、下级法院建立“点对点”联动网络,对长期未结的8件案件进行清理,跟踪督办。
    (七)创新多种载体,推进司法公开。积极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面推进三大平台建设 。对“椰城最美保安”王才发被杀害一案开庭进行庭审直播,并在中央电视台12频道播出,这是市中院刑事案件庭审直播首次在央视播出。琼山、美兰法院等已实现网络视频庭审直播工作常态化。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我院司法透明度测评连续三年名列前茅。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已上网13428份,上网率达100%,居全省中级法院之首。加强法院“自媒体”建设,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0446篇,利用微博互动平台积极化解舆情危机。
    (八)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和“法官教法官”。继续以资深法官为导师,通过“一对一”结对传、帮、带的方式,由导师向青年法官传授审判经验、技巧和方法。中院组织11名院、庭领导为两级法院干警授课。落实法官脱稿汇报案件及评分制度,“倒逼”法官由原来的念稿汇报变为现在的脱稿“讲案情”。琼山法院通过法官沙龙活动等发布审判经验总结。上述举措有效提升了法官的司法能力,尤其在裁判文书制作方面成效明显,全市法院60篇优秀裁判文书参加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有43篇获奖,获奖率为71.67%。同时,中院获得优秀组织奖。
    (九)拒绝虚假诉讼,维护司法公信。全面推行诉讼诚信活动,召开“拒绝虚假诉讼,维护司法公信”新闻发布会;制订《诉讼诚信提示书》、《诚信诉讼承诺书》;法官与律师集体宣誓“拒绝虚假诉讼”;制定《集中清查涉虚假诉讼案件方案》,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自查清理;中院与省律协共同签署《关于共同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联合举办以“防范与抵制虚假诉讼”为主题的沙龙;共同开展了“拒绝虚假诉讼”征文和法律咨询活动,有效维护了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
    三、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集中整治“四风” ,以教育实践活动形成的新作风、正能量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助推法院工作。
    (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持续深入抓学习。中院党组带头学习、参加支部会议、交流研讨,组织集中学习8次,专题辅导3次,观看专题电教片6次。二是开门纳谏找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做到征求意见“全覆盖”。组织6场座谈会,参加座谈会人员达200多人次。发放征求意见调查问卷284份,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梳理为60条。三是揭短亮丑真批评。在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不怕“辣”,不怕脸红,不怕难堪,聚焦“四风”,对号入座,查摆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端正党风、纯洁心灵的目的。中院17个党支部也相继召开组织生活会,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生活会。四是实效整改取信于民。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两方案一计划” ,重点围绕遏制“六难三案” 等方面查摆出的18个问题,提出62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56项,完成率达 90.33 %。中院认领的中央规定的7项专项整治任务和中院上报市委的立行立改整改措施11项均已完成,完成率为100%。
    认真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问题,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营造向先进学习、向典型看齐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秀英区法院少年法庭被评为“全国少年法庭先进集体”,中院民一庭陈铭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中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远程视频提讯工作先进集体”。
    (二)坚持从严治院,确保司法廉洁。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实现党风廉政责任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8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0条规定和市委21条规定,先后开展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远学焦裕禄、近学牛开成”、“作风建设提升年”等廉政专项教育活动。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做到“零持有、零报告”。对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集中专项治理。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着力构筑“三道监控防线” 。受理信访投诉案件149件,已办结142件,办结率为95.62%。严肃查处害群之马,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全市法院处理违纪违法人员3名,其中,给予诫勉谈话1名,记过处分1名,移送公安机关查处1名。注重抓苗头,除隐患,对21名干警进行提醒谈话,把问题阻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干部培养,提高队伍素质。加大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力度,向市委报送任用干部11人,推荐1名处级和4名科级干部。中院公开招录11名公务员及选调9名青年法官。积极拓宽学习渠道,鼓励干警不断提高能力。组织干警参加最高法院、国家法官学院等举办的各类岗位任职、续职等相关培训2076人次。组织178名干警继续开展公务员在线学习活动,全院参训率100%。2014年,有1名干警被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举办的高级法官博士班录取,4名干警考取海南大学法律硕士。
    (四)加强审判调研,唱响法院“好声音”。修订出台中院《调研管理办法》,2项重点调研课题顺利通过省高院验收,市区两级法院携手中标4项2014年度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实现辖区基层法院中标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零的突破。中院在海口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中获得8项优秀成果奖,因获奖最多而被授予优秀组织奖。中院第三次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在司法理论宣传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与海口广播电视台共同开办广播直播栏目——《法官零距离》,两级法院227名法官直播上线102次,成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出彩的“自选动作”。合办普法栏目剧《法庭故事汇》52期,被誉为“接地气的法制栏目”。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录制春节特别节目《家和万事兴》的《保卫婚姻》,合作拍摄真实案例《窨井里的女人》在中央电视台12频道播出。有3097篇稿件被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用和转载,数量比2013年翻一番。
    (五)加强监督指导,推进基层建设。院领导带队深入基层法庭调研,指导法庭建设,新成立的西秀法庭和云龙法庭已开始审理案件。选派4名中层干部到区法院挂职,加强和充实基层法院领导班子;与基层法院互派4名青年法官挂职审判一线,充实办案力量。中院领导和业务庭固定联系区法院及相应业务庭,实行对口包点业务指导。积极推动辖区法院案件审理繁简分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做好速裁法庭指导工作。
    四、主动接受监督,保障司法公正
    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一是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判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严格按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积极配合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对全市法院审判工作的视察、调研和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专项检查,得到人大视察调研组、检查组的充分肯定。龙华法院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和美兰法院的医疗法庭工作受到人大调研组的高度评价。二是落实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和接受监督制度。每月提前向市人大、市政协报送开庭排期表和征求意见表,方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主选择旁听庭审。邀请了3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到海口、美兰监狱旁听了26件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两级法院在“12?4”首个“国家宪法日”邀请了3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三是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4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送阅《海口审判》和《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年报》,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
    (二)高度重视法律监督。重视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认真听取检察建议和抗诉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已成常态。共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6件,依法改判1件。
    (三)认真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新闻媒体旁听、报道重大、典型案件,主动接受舆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举办“首个国家宪法日暨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参观法院工作,增强社会公众对法院、法官的认同。院领导带队做客《椰城纠风热线》和新浪海南访谈间,与网民互动,回应网民司法诉求。
    (四)强化法院系统监督。加强法院自身案件质量监督。中院被上级法院改判案件33件,发回重审13件。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5.79%。主动接受上级法院监督,积极配合省高院司法巡查,对巡查提出的12点具体建议,中院正在积极整改和落实。
     2014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六难三案”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个别干警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一些裁判文书质量不高;部分干警面对司法改革的心态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信息化和法庭建设明显落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努力解决。
    五、2015年的工作安排
    2015年,全市法院的总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集中精力办好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在公正司法上彰显新水平。一是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努力打造“平安海口”优良环境。二是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发挥民商事审判对经济社会新常态发展的司法保障和促进作用。三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四是全面推行院、庭长办案制,改革审判委员会议事制,落实合议庭权责制,实现“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五是推进执行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执行效能。
    (二)在为民司法上争取新作为。一是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二是探索新途径和新方式,保障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司法活动。三是建立健全人民法庭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庭裁决、立即执行的快速审理机制。四是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制度保障。五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参审范围。
    (三)在公开司法上谋求新突破。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二是积极关注网络舆情,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新闻媒体良性互动,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三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实现审理信息与查询手段同步,庭审资讯与社会监督同步,诉讼过程与审判管理同步。四是加强和规范案例参考指导,统一两级法院的裁判适用标准。五是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健全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纠错制度。
    (四)在廉洁司法上树立新形象。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完善惩防体系,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二是建立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三是严禁审判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代理人,泄露或为其打探案情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四是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努力克服和解决“六难三案”。五是坚持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并重,树立人文关怀的理念,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
    (五)在尊崇司法上开拓新局面。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导、评价、引领作用,引导公民和社会组织理性合法维权。二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培育公民和社会组织尊重法院诉讼活动的自觉性,营造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健全法官履行职责保护机制。四是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促进完善社会诚信体系。五是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履职尽责,为把海口打造成为“四宜三养”最精最美“首善之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