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工作报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998年4月19日在海口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院长许前飞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3 19:39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998年4月19日在海口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

各位代表:
        现将五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要工作和今后的工作意见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有关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海口中院过去的五年,是中院成立后第一届完整的五年,是在建院伊始的基础上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使中院的各项工作迅速发展的五年。五年来,海口中院的全体干警同心同德,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我市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人民法院自身的建设、改革和管理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成绩。
        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我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始终坚持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工作思路,围绕提高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和办案的社会效果开展工作。五年来,市区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5909件,其中,共审结一审案件13722件,审结二审案件2187件。案件受理数平均每年递增24?1%。
        一、加大打击力度,开展“严打”斗争
       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是人民法院长期的战略任务。五年来,我市法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246件,其中,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821件,审结二审刑事案件425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罪犯6278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3102人,重刑面达51%,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的3014人,免予刑事处分的40人,宣告无罪的22人。经过几年的严厉打击,我市的社会治安状况有了明显好转,1997年的刑事一审案件收案数比1996年减少了426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有了明显的增强。
        ——突出重点,适时开展专项斗争。我院针对影响我市治安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故意杀人、抢劫、盗窃和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等,狠狠打击,决不手软。五年来,共审结故意杀人、抢劫、重大盗窃和流氓集团犯罪案件1001件1924人,对这些案件的犯罪分子全部给予了刑事处罚,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1414人,重刑面达73?5%,对有的案件如“12?28”张绍礼等五人特大抢劫杀人案、“4?28”邓和章持枪抢劫杀人案中的犯罪分子均给予了最严厉的制裁。在突出打击重点的同时,我院还根据我市不同时期社会治安的特点,开展专项治理,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狠狠打击什么犯罪的精神,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了打击“车匪路霸”、“打拐禁娼”、“缴黑枪”、打击“盗窃机动车辆”、打击“街头两抢”、“反盗窃”、“扫黄”、“打非”等专项斗争。在“严打”专项斗争中,我院采取了提前介入、督办催办、大要案汇报及定案定人定期限的“三定”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并加大严打宣传力度,收到了很好的效果。1996年,仅中级法院在“严打”期间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5件,严惩犯罪分子241人,受到了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好评。
        ——坚决惩治毒品犯罪和涉枪犯罪。毒品犯罪蔓延、涉枪犯罪猖獗是我市刑事犯罪的重要特点,这类犯罪严重地扰乱了我市的社会治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对这两类犯罪,我们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不定期地在主要街道开展禁毒宣传和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加大打击力度,开展打击“涉枪、涉毒犯罪”的专项斗争。1995年我院在打击“涉枪、涉毒犯罪”的专项斗争中,共有118名涉枪、涉毒案犯得到了严惩。对有的涉枪、涉毒案,如杀害新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蔡笃强的洪振全等人特大抢劫杀人案,我院仅用三天时间就审理终结,并对案犯予以了严惩。五年来,我市法院共审理涉枪、涉毒案件441件;三是宽严相济,分化瓦解罪犯。我们在严惩犯罪的同时,也区分情况,采取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如我院在审理曾令斌等25名被告故意杀人、抢劫、非法买卖枪支一案中,陈清德、蔡道金两案犯投案自首,被依法免除刑事处分。
       ——以审理大要案为重点,严惩严重经济犯罪。五年来,我院把打击贪污、贿赂犯罪作为推动反腐倡廉、直接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从严惩处的方针,按照“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排除干扰,抓好经济犯罪大要案的审判,重点惩处了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中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徇私舞弊等犯罪,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分子。五年来,我市法院共审结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492件,判处犯罪分子701人。其中成功地审理了一大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如建国以来全国最大的薛根和等人贪污案、原省计划厅厅长姜巍受贿案、原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善有受贿、诬告陷害案、原省人大副主任韦泽芳受贿案、辛业将受贿案等均由我院一审。对大要案及时、成功地审理,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我省乃至全国反腐败斗争的进一步开展,表明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之一。五年来,我们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制订和施行了我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细则》,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案件的考察、回访制度。五年来,我们共回访、考察刑满释放人员或服刑人员家属100多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二是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以案讲法、新闻报道、电视法庭、与有关单位共建法制学校、到监管场所对犯人进行教育感化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五年来,我们共召开宣判大会60余次,宣判罪犯600余人。三是通过办案发现有些单位和部门在管理和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及时发出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的司法建议70多条,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堵塞漏洞、规范管理、预防犯罪的作用。四是认真做好减刑、假释工作,对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五年来,我院共办理减刑案件137件137人。五是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效果明显。
        二、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市场经济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审判工作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纠纷多、案件多、类型新、审理和执行的难度大、涉诉标的大。针对这些特点,我市两级法院从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社会稳定出发,依法公正、积极审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五年来,共审结各类经济案件4776件,结案标的近百亿元。其中,审结一审经济案件4192件,审结二审经济案件584件。
        ——妥善处理金融纠纷案件,维护金融秩序。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其运行状况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在规范和维护金融秩序、增强金融市场的整体抗御风险能力方面,人民法院负有义不容辞的职责。五年来,我市两级法院认真审理金融纠纷案件,共审结各类借(贷)款纠纷案件以及股票、票据、融资租赁、期货、证券回购等纠纷案件2432件,结案标的达75余亿元,为国家收回大量银行贷款。1997年,我们又积极、稳妥、慎重地处理了48件以海口城市信用社为主的金融机构存贷款案件,妥善处理不能兑付到期存款的情况,防范了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出现。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审理,依法制裁违法拆借资金、违规提供担保、违章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解开了部分企业间的“债务链”,加速了资金的正常流转。此外,我市法院五年来还审结了与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购销合同纠纷案件853件,保障了有效合同的履行,维护了商品流通的正常秩序。
        ——依法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保障企业改革。自1996年海口市被国务院批准列入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后,我院全力支持、配合市里的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本着“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优化资本结构,实施再就业工程”的原则,几年来,我院共审结破产案件17件,盘活资金2?5亿元,安置企业职工7千余人,收到了很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好评。我们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过程中,与市优化资本结构协调领导小组一道,创造性地总结出了“议标收购、整体接收,股份合作制改造以及资产拍卖、关门走人”等三种破产企业的改制模式,得到了市领导及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如我院审理的海口轮胎厂申请破产案。海口轮胎厂由于经营不善,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从94年开始一直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至宣告破产前共亏损9142万元,占全市亏损总额的16%,总资产1?35亿元,负债总额高达2?48亿元,资产负债率达到了183?7%。我院审结后,全力支持并协助市里采取“议标收购”的改制模式,由国内同行龙头企业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立了海口市海华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安置破产企业职工1250人,原破产企业轮胎厂在停产期间工人仅能领取200元左右的生活费,现重新培训上岗后,工人平均工资达680元。企业从停产期间无税可缴到现在已上缴国家300余万元,年产值可达4300万元。此外,我市两级法院审理了107件的企业承包、租赁案件,为推进企业承包、企业租赁等企业制度作出了贡献。
        ——认真处理集团诉讼案件,及时排除多种不安定因素。集团诉讼是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是现代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它涉及的人员多,范围广,影响大,如不及时处理,很可能会引发集体闹事、集体上访等事件,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定。五年来,我们共审结集团诉讼案件10余件,案件最多的一方当事人近千人。我院于去年审结的潘孝弟等941人诉广东半球股份有限公司等14个被告认购股权证返还认股款纠纷案,涉诉人数多,审理难度大,我院在审理该案中,从大局出发,做了许多耐心细致的说明教育工作,准确地适用法律,判决后,无一人上诉,无一人闹事,社会效果很好。
        ——及时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优化我市的投资环境。我市是全国唯一的经济特区省会市。随着对外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强,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不断增加。五年来,我院共审结各类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58件。在审理涉外案件时,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充分行使我国的司法管辖权,依照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公约,参照国际惯例,平等地保护了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妥善处理民事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
        民事案件是社会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集中反映,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生产、生活和安定团结。依法审理民事案件,调整民事关系,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民事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五年来,我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6630件,其中,一审民事案件5513件,二审民事案件1117件。
        ——积极审理房地产案件,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曾作为我市支柱产业的房地产业经历了一个从一度过热到大幅度跌落的调整阶段,大量的房地产纠纷诉至法院。这类纠纷诉讼标的大,涉及范围广,遗留的问题多,法律关系复杂,相关法律相对滞后,无法可依和有法难依的情况比较突出,如何处理好这一类纠纷是法院面临的新课题。五年来,我们确立了引导、管理、保护,而不是限制、禁止和取缔的审理房地产案件的基本思路,并坚持有利于房地产超常发展时期遗留问题的解决、有利于保护海南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今后的房地产市场的原则,共审结各类房地产案件1771件,解决了许多房地产过热时期遗留下来的问题。在处理房地产案件时,我们不轻易认定合同无效,结合海南当时的历史情况,依法保护投资商和发展商的利益。并通过审理这些房地产案件,有效地防止了在房地产交易中牟取暴利的现象,避免了国家收益的减少,盘活了房地产的存量,使一批闲置房屋交付使用,促进了我市房地产业步入规范、健康的轨道。
        ——及时处理婚姻家庭案件,保护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婚姻家庭案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三分之一以上。近些年来,婚姻家庭观念和家庭财产关系都发生较大变化,由生产和经营等因素而引起的婚姻家庭纠纷增多,离婚所涉及的财产数额增加,个体、私营企业的财产以及股权在离婚财产中所占的比例呈增长的趋势。婚姻家庭案件不但直接影响家庭稳定和子女抚养,而且对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影响也很大。五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婚姻家庭案件2274件。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注重引导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在住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注意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以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如在审理宋静敏诉马玲离婚一案中,我院排除干扰,耐心做当事人的工作,最终调解结案,在社会上反映很好。
        ——依法调节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和其他权益。五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债务纠纷1334件,处理损害赔偿案件369件。成功地审理了魏炬等诉海南大学、海大幼儿园损害赔偿案、《马桥词典》名誉侵权案等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民事案件,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工作
        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和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是依法治国、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步骤。五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审结各类行政案件257件,其中,一审行政案件196件,二审行政案件61件。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我们着力抓了以下几点:加大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力度,去到街头设点宣传、到行政机关讲课等形式,提高公民的法律保护意识,切实解决“民告官”的问题;配合市里的中心工作,发挥了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我们通过税务行政案件的审理,促进我市的税收征管工作和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通过对城市管理案件的审理,推动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特别是在我市秀英小街改造过程中,我院及时审结了一大批与秀英小街拆迁有关的行政案件,保证了秀英小街拆迁任务的完成。
        五、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尊严
        执行是诉讼的最后阶段,是当事人最为关心、社会矛盾最为集中的地方。加上我省的外地企业比较多,近几年经济形势不太理想,许多企业的资本和财产已撤回内地,“人去楼空”现象相当普遍。许多企业为逃避债务,在起诉之前或未判决之前就采取种种措施转移、隐匿财产,使执行工作难以开展,“执行难”问题相当突出。几年来,执行案件成倍增长,仅1997年我市两级法院就受理执行案件2339件,平均每个执行人员有100至120件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还经常遇到种种干扰和阻力,有时还会遭到围攻。我们的执行工作就是在这种人员少任务重、装备差、干扰多、阻力大的情况下开展的。五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共执结案件4069件,执结标的37?1亿元。在执行工作中,我们从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的大局出发,始终做到了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平等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抵制和制止执行乱或抓人逼债行为的发生,多做调解和说服教育工作,防止和避免矛盾激化,并采取“以物抵债”、“牵线搭桥”、“放水养鱼”等有效措施,帮助企业摆脱困境,收到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1997年,我院在全国二十几个省市,执行了与海口纺织印染厂、海口轮胎厂、海口橡胶厂等6家破产企业有关的87件执行案件,收回了这些破产企业的应收债权,为顺利完成这六家企业的破产改制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坚决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做好协助执行和委托执行工作。随着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银行银根紧缩,外地在华投资企业发生纠纷后,我省、我市的资产很多成为被执行对象。今年来,有20多个省市近百家法院先后来我市要求我院协助执行或委托我院执行。对协助执行和委托执行,我们认真处理好严肃执法与维护稳定的关系、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反对地方保护主义的关系,在积极配合的同时,为了保护我市经济的发展,主动同外地法院沟通和协商,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六、加强审判监督、对下指导和调查研究
        加强审判监督是确保严肃执法的重要手段。五年来,市区两级法院十分重视审判监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坚决依法纠正不公正的裁决和执行中的错误行为。我们认真搞好告诉申诉工作,共解决和处理提出申诉的群众来信来访7662件(次),提出告诉的群众来信来访7071件(次)。为了更及时地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我院设立了院长接待日,仅1997年,院长接待日就接待来访548人次,当场处理问题69个,批转督办案件215件。我们还切实抓好了申诉的复查工作和再审工作,五年来,处理申诉案件818件,审理监督案件670件,对其中的84件依法进行了改判或部分改判,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对下级法院进行指导是中级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主要通过办理二审案件来指导、监督区法院的审判工作。五年来,我院共审结各类二审案件2111件,对一审判决正确的案件依法维持,对有错误的案件,则依法改判或发回重申。如余志芬(女)、戴志菘(男)离婚一案,在区法院一审过程中,原告戴志菘向被告余志芬提出离婚请求,被告身患癌症,一审判决离婚,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到我院。在二审期间女方入院治疗,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需要精神上的慰藉,并且双方感情也未完全破裂,我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判决后,女方携子女多次到法院表示感谢。此外,我院还通过检查区法院的案件等形式指导区法院的工作。如今年初,我院针对区法院支付令案件问题比较多、反映较大的情况,组织了专门人员对区法院几年来支付令案件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发现了不少问题,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规范性指导意见。
        几年来,我院一直重视对新形势下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调研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特别是一九九七年,我院出台了《调查研究工作实施细则》,把调查研究纳入每个审判人员的岗位目标,并对优秀调研成果给予重奖。由于措施得力,仅1997年,我院就又一项科研成果在全国审判方式改革优秀调研成果评比活动中获一等奖,有一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研讨会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有39篇案例入选《中国审判要览》一书,入选篇数居全国法院第二,入选率居全国法院第一。
        七、大力加强人民法院的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人民法院完成各项审判工作和其他任务的必要保证,也是新的时期对人民法院的迫切要求。五年来,我们结合海口中院建院时间短、基础比较差、审判任务重的实际,狠抓了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警的各项素质,以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五年来,我们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努力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干警的头脑,按照江泽民同志“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的指示精神,先后开展了“勤政廉政教育”活动、“法官形象年”活动、“反腐败教育整顿”活动等切合法院实际的党性党风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特别是去年,我院以市委开展的“一转变、两提高”工作为主线,大力开展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用先进人物报告会、专题演讲会、规范法官言行、积极推行窗口服务制、直接办理制、司法承诺制等各种形式,教育和激发了广大干警“做人民法官,当人民公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了广大干警的公仆意识,使广大干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1997年,我院的各项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一转变、两提高”先进集体,被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把握好进人、用人的价值取向,努力形成激励机制。五年来,我院在干部的调入、使用、提拔上,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打破“大锅饭”、“铁饭碗”,坚决制止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使一批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精力充沛、开拓进取的干部提拔到重要的岗位。在弘扬正气的同时,对歪风邪气予以狠狠打击,凡不胜任本职工作、碌碌无为、平庸无能者,跑官要官、道德低下者,“学风不如玩风、干劲不如玩劲”者,一律不予提拔任用,有的辞退、调离、换岗,直至撤职、开除,真正在用人的价值取向上坚持优胜劣汰,形成平等竞争的激励机制。
        ——坚持从严治院,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司法腐败,是腐败病中的“癌症”。作为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人民法院,与腐败行为是水火不相容的。近些年来,司法腐败日益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不彻底根除司法腐败,势必动摇人民对依法治国的信心。五年来,我院结合自身的特点,大力开展了反腐倡廉的教育整治。我院从纪律作风整顿入手,把严肃执法、公正审判作为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执行中央和最高法院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实行“廉政否决制度”,坚决查处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枉法裁判、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偏袒姑息。五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共依法查处违法违纪人员38人,其中2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给予调离或辞退的4人。我院反腐倡廉的做法,被市纪委推广,多次被评为省高院和市里的先进单位。通过坚持不懈地反腐倡廉教育和整治,纯洁了法官队伍,也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认真抓好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法官队伍业务素质。新时期的人民法官,肩负着依法治国的重要历史使命。要适应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变革,完成好严肃执法的光荣任务,没有过硬的业务本领是行不通的。五年来,我院始终把对干部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好抓实。我们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1995年教育培训规划和1996—2000年教育培训规划,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了《教育培训管理规则》,对全院干警进行强化教育,鼓励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仅1997年,我院在编干警172人中,就有108人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教育,包括学历证书教育、专升本教育、研究生学历教育。我院经常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各种形式的岗位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来院作学术报告,开展法律讲座月活动等。去年,在国家教委和有关大学的支持下,市区两级法院开办了研究生班,有20多人最后通过了严格的正规考试。经过几年的努力,我院干警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文化结构不尽合理的现象得到了较好的改善,到目的为止,全院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已达86?6%,提前达到了最高法院的要求;到2000年,我院干警的文化结构将进一步改善,研究生学历的人数将占全院人数的15%。
        五年来,由于我们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使得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显著提高,严肃执法、秉公办案的意识不断加强,我院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全面的进步。我院先后16次被评为省级、市级先进集体,同时涌现了一批先进个人,共有315人次受到各类表彰,其中,1人被授予“全国法院模范”称号,有45人次分别荣立一、二、三等功。他们用实际行动履行了人民法官的光荣职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八、积极推进人民法院自身改革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法院要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坚持严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就必须积极推进人民法院的自身改革。五年来,我院以改革审判方式为龙头,积极推进了人民法院审判管理、行政管理、后勤管理等一系列改革。
        ——进行审判方式改革。审判方式的改革,系司法改革的关键环节,抓住了审判方式改革,就抓住了法院改革的切入点。今年来,我院在省市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的支持下,全面改革和完善了各类案件的审判方式,主要内容是:坚持公开审判的原则,强化庭审功能,把开庭审理作为审判活动的中心环节,实行公开调查、公开辩论、公开质证,将审判活动置于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在庭审中,区分各诉讼主体的职能,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保证法官居中裁判;强化合议庭职责,使合议庭作为基本的审判组织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案件质量。几年来,我院的审判方式改革结出了硕果,有的走在了全国法院的前列。
        ——进行审判管理模式的改革。审判管理模式的改革,系法院自身改革的重要内容。几年来,特别是去年,我院在法院审判管理模式的改革上,走出了一条新路。我院在市委和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下,率先在全国进行了书记官体制的改革,专门成立了书记官处,将全院的书记员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使之成为独立于法官序列的书记官序列。这一改革,不仅有利于提高书记员的录制,保证书记员队伍的稳定,而且使书记官处成为辅助审判活动的中枢系统,同时与法官形成制约,极大地促进了审判工作和法院管理。我院的成功实践,得到了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也为全国法院书记官体制的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在审判管理的改革中,我院按照最高法院的部署,实行立审分离,成立了立案庭,实行窗口服务,受理当事人的立案,简化了立案程序,方便了群众诉讼,也提高了办事效率。实行审执分开,理顺审判和执行的关系,凡涉及财产执行内容的,均由执行庭进行,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我院还加强建设司法警察支队、法医技术室等司法辅助系统,从而构造了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法院管理模式。
        ——进行人事管理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改革。在人事管理和行政管理上,我院几年来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改革。制定和落实了各类人员考核管理、职位分类、交流换岗、目标考评等一系列制度。去年底,完成了人事制度全面改革的前期论证工作,我院的机构改革方案,已经省编委、省高院和市编委的批准,目前,我们已按方案的要求开展了工作。今年,我院将对干警进行绩效评估,本着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对部分岗位实行竞争上岗,实现干部的优化配置。改革原有的后勤管理体制,实行行政管理与审判管理相分离,突出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法院管理构架。
        九、强化人民法院的监督机制
        为了正确行使国家审判权,确保公正、廉洁、高效地执行国家法律,我院在各项工作中,不断强化自我约束机制,同时自觉地接受社会的监督。
        ——建立、健全人民法院内部监督制度。五年来,我院逐步建立起了一整套内部监督制度,包括:专门督查制度,院里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上级机关关注的案件或久拖不决的案件实行督查,做到件件跟踪,督办催办;院长督办制度,院长通过审理案件、审批案件、院长接待日或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途径,发现有问题的案件及时批转有关部门办理,并亲自督办;严格审限制度,将案件审理的法定期限分解到审判的各个环节,使得每个环节责任明确,在哪个环节出现超过时限的,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从而确保案件审判的高效率,杜绝违法超审限案件的发生;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我院根据省人大和省高院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错案的范围及其责任追究进行了详细界定,做到可操作性强。去年,我院按照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部分责任人给予了处理。在机构的设置上,我院加强了审判监督庭和纪检监察室的力量配备,并且采取行政监察和审判监督交叉的办法,加大内部监督的力度。
        在审判管理中,我院对审判人员的权责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坚持以公开审判作为办案的中心环节,增大审判的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法官的任务就是审案,其他的辅助工作由书记官或法警进行,在一定程度上也形成了相互制约的机制。
        五年来,我院还切实抓好一年一度的执法检查工作,对上一年度审结的案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查处执法不严、徇情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去年,最高法院确定在全国开展执法大检查活动中,中院专门组织了20多人,对全院1995年和1996年审结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执行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大检查,共检查了1682件,对其中发现问题的案件及时进行了纠正。我院针对这次执法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整改和建章建制;对有问题的责任人员,及时进行了处理。目前,我院正在对1997年审结的各类案件进行检查。
        ——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人民法院在加强自我监督的同时,必须重视和自觉地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其中首位的和最重要的就是应当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是宪法赋予的职权,人民法院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是应尽的职责。五年来,我院始终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对待。一是认真负责地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的工作,除一年一度的工作报告外,我院在审判工作中遇到一些重大情况,也经常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得到市人大的支持。二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关于法院工作的决定。对于市人大及其领导交办、过问、关注的案件,特别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做到件件有落实,案案有回音,认真办理,及时汇报。据统计,仅1997年,我院就认真及时办理了省、市人大交办、过问的案件73件,占交办、过问案件的96%。三是虚心接受人大对法院工作的评议。市人大在1997年5月组织人民代表对我院的工作进行了评议。我院高度重视这次评议,积极主动配合评议工作的开展,虚心听取市人大评议的意见,及时审理了一些久拖不决的案件,依法纠正裁判不公的错案,严肃查处了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人大的评议,极大地促进了我院的各项工作。
        五年来,我院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包括案件当事人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我们建立了《廉政监督卡》制度,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欢迎广大群众对我院干警进行监督。公开所有办事程序和规则,方便群众诉讼,也便于群众监督。设立院长接待日,接待群众来访,倾听群众呼声。我院还经常召开各种座谈会,听取党政机关、其他司法机关、企业单位及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法院不断改进工作。
        十、加强和改善法院的物质建设,重视制度建设
        在抓好法院“软件”建设的同时,结合我院的特点,五年来,我院大力加强了法院的“硬件”建设。由于我院成立的时间短,基础差,原有的办公条件难以适应审判工作的开展。近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院干警群策群力,艰苦奋斗,大力加强了基础建设,建成了相当规模的审判办公用房,改善了执法条件。同时新建、改建干警住房,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
        在法院的物质建设中,近年来我们还着重抓了两件事,一是档案建设,我院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对海口法院几十年来的八万余册历史档案进行了清理,添置了现代化的档案管理设施,使得我院的档案管理甩掉了落后的帽子,今年有望一次达标升级。去年,市委组织部在我院召开了人事档案管理的现场会,给我院进一步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以极大的鼓励。二是办公自动化建设初见成效。我院适应形势的需要,增加了法院工作的科技含量,案件管理的计算机网络建设已全面展开,一期工程已经完成,今年上半年,整个网络将投入使用。几年来我院还十分注重制度建设,去年,我院总结建院以来的经验,抽调专门人员,整理编写了各类规章制度共53件,近30万字,包括审判工作、政工管理、后勤服务等三大类,印制成书,人手一册。这些规章制度,全面规范了我院的各项工作,强化了审判流程,严肃了审判纪律,达到了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激发人的目的,起到了科学管理的作用。
        各位代表,五年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审判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奠定了继续前进的坚实基础。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我院起步晚,基础差,审判队伍年轻,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环境不尽如人意,监督制约机制尚不健全,在海口这样一个特殊复杂的执法环境中,干扰比较大,困难比较多,给依法审判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给严肃执法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缺点和问题,有些问题还很突出。主要是:1?办案不公正、不廉洁、不及时的现象还没有根本杜绝。有的审判人员办案随意性较大,极个别审判人员甚至违反审判纪律,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还有的审判人员作风纪律松懈,不尽职尽责  ,缺乏事业心和责任心,致使有的案件未能及时审结。2?一些审判人员的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有的缺乏政治敏锐性,全局观念不强;有的业务水平不高,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大量涌现的新类型案件学习、了解不够,影响了办案质量;有的不从特区的实际出发,局限于就案办案,忽视了办案的社会效果。3?审判工作和其它工作在一些方面尚需加强、改进。如:中级法院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不够及时有力;对法院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审判方式改革及其相关配套改革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影响法院审判及执行的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仍有待于进一步克服;法院的物质建设和装备也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同全国省会市中级法院及我省海南、洋浦中级法院、海事法院相比,我院的内设机构和干部职级偏低,与大特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官地位及我院所承担的繁重审判任务很不相称,等等。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利措施,下大力气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把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关键时期。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必将大大加快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经济和社会中的许多矛盾和问题,需要运用司法手段来解决的将会越来越多,这既给人民法院工作的大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又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任务将更加繁重,作用将更加突出,责任也将更加重大。根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今后一个时期,我们的主要工作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严肃执法,全面推进各项审判工作,在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及其配套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法院改革,高标准、严要求地建设好法官队伍,努力提高司法水平,为特区省会市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据此,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惩治经济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确保省委、市委经济工作总体思路的顺利实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贯彻执行错案责任追究条例,确保严肃执法公正裁判。积极推进法院改革,为建立现代司法制度创造条件,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从严治院、从严治警。进一步加大法院反腐败斗争的力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思想、作风、纪律和组织整顿,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的法官队伍,同时,积极探索科学管理,不断完善基础建设,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审判现代化,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各位代表,在历史即将跨入二十一世纪之际,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我们深感责任的重大。我们将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在党的十五大精神的指引下,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统揽全局,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埋头实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为保障特区的社会稳定、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