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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993年6月24日在海口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院长吴邦海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3 19:39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993年6月24日在海口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邦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请予审议。
        一、建院以来的工作回顾
        1991年6月8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以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的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两年里,共受理各类案件1400件,审结1226件。为我市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改革开放和特区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一,关于刑事审判工作。
        我市是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的省会市。社会治安形势是否稳定将直接影响到特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超常规发展能否顺利进行。今年来,我市的社会治安情况总的来看是稳定的,但恶性案件还时有发生,一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气焰仍然十分嚣张,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带来很大威胁。在经济领域,严重的经济犯罪扰乱正常经济秩序,阻碍着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重点打击那些杀人、抢劫、强奸、爆炸、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流氓犯罪集团和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重大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两年来,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89件,判处人犯235人,审结二审刑事案件102件166人。在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53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1人,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0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6人。
        在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犯罪分子的斗争中,我们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对重大盗窃、杀人、抢劫等犯罪分子,特别是惯犯、累犯、流窜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依法该重判的重判,决不心慈手软。这些案件,最短审限只用了8天。同时,根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相继开展了除“七害”、“扫黄”、反盗窃等专项斗争。通过集中打击和专项斗争,摧毁了一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犯罪团伙,严惩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维护了我市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为了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两年来,共召开宣判大会12次,参加群众达12万人,宣判罪犯100人,取得了声势大、威力大、震动大的社会效果,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极大地鼓舞和增强了人民群众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和力量。
       为了促进廉政建设,我们始终把严惩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方针,把惩治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两年来,共审结贪污案13件20人,贿赂案6件7人,挪用公款案3件4人,诈骗案3件3人,稳定了经济秩序,促进了廉政建设。在审理经济犯罪案件中,我们认真贯彻两高《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期限内自首坦白的公告》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处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通过审判敦促了一批经济犯罪分子投案自首,严惩了严重经济犯罪分子,为国家、集体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两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公开审判,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办案中发现有关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提出司法建议;对未成年人犯罪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我们在三个区法院设立了少年法庭,聘请工、青、妇干部和学校教师为特邀陪审员。共同做好少年犯的矫治和转化工作。我们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的界线。认真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对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两年来,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35人,免于刑事处分1人,宣告无罪1人,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了犯罪分子。对一些适用缓刑、管制的犯罪分子,我们协助有关部门落实监管措施,开展帮教工作,减少了重新犯罪。对劳改中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依法裁定减刑或假释。两年来,共办理减刑案件11件,假释案3件。
        第二,关于经济审判工作。
        为使经济审判工作适应特区经济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我们坚持审判工作为改革开放服务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改革审判方式,主动服务,超前服务,积极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两年来,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288件,总标的额人民币42037?42万元,港币175万元,美元98万元。现已审结244件,总标的额41082?73万元。受理二审经济纠纷案件147件,审结123件。
        在经济审判工作中,我们坚持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加强了对经济合同、金融、工业产权和技术合同纠纷等案件的审理。共审结借款合同纠纷案件82件,购销合同纠纷案件50件,维护了我市的市场经济秩序;我们为促进我市内引外联企业的健康发展和不断完善,积极稳妥地审结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44件,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还加强了对企业承包、租赁和破产案件的审理,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审结较有影响的企业承包、租赁合同纠纷案件4件,审结破产案件1件;涉外经济审判工作中,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9件,依法保护了国家和港、澳、台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经济审判中,各类经济纠纷案件上升幅度大、涉及范围广,又出现了股票、债权、票据和融资租赁纠纷等新类型案件,我们认真贯彻“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坚持了公开审理、当庭质证的审理方式,加强了诉讼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从而使审判人员集中精力在核实认定证据、分清过错责任上下功夫,提高了办案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扭转经济纠纷案件积案多,结案率低的局面,我们于92年3月成立了“经济纠纷调解中心”,这是我院改革审判方式的一种新尝试。建庭以来,调解中心以立案快、调解快、执行率高的良好效应,受到社会的欢迎。92年底,运转九个月的调解中心审结案件86件,诉讼标的额近亿元。这些案件是在前六个月只有3人,后三个月才增加到6人的情况下完成的,创出了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效率。现在经济纠纷调解中心从最初只具有单一的调解职能发展到法律咨询、立案、调解、判决、执行系列服务,现已结案130件,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以自己的优势,发挥出日益重要的作用。
        第三,关于民事审判工作。
        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蓬勃发展,公民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到法院“打官司”来解决民事纠纷,寻求法律保护的人在逐年增多。两年来,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12件,审结5件,二审民事案件177件,审结167件,妥善处理了当事人之间大量的权益纠纷,防止了矛盾激化,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生产的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婚姻家庭、宅基地案件的数量占的比例较大。两年来,审结婚姻家庭案件68件,宅基地案件52件。审判人员通过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较好地依法解决了此类民事纠纷。
        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发展,民间经济往来日趋广泛,债务案件特别是借贷案件上升幅度较大;随着我市房地产业蓬勃兴起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涉及房地产、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件纷纷出现。两年来,我们积极慎重地依法审结了这类案件,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的稳定。
        为适应特区民事审判工作需要,我们努力提高办案质量,狠抓严格执法。一是积极开展审判方式的改革,强化以庭审为重心的公开审判制度;二是学习贯彻民事诉讼法,严格执行办案的程序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三是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定期进行质量检查,推动执法水平的提高。
        第四,关于行政、告诉申诉和执行工作。
        ——行政审判工作
        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是完善我国诉讼制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两年来,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5件,审结2件;受理二审行政案件18件,审结16件。在行政审判中,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积极、慎重地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对行政机关做出正确的行政处罚和处理决定,依法予以维持。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处罚或处理决定确有错误的,依法予以撤销或变更。我们通过对侵犯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权等案件的审理,制止了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违法行政行为;通过对治安、收容审查、劳动教养等案件的审理,依法保护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行政案件虽然数量不多,但审案难度较大。有些公民和行政机关对行政审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目前仍然存在公民、法人不敢告,行政机关不愿当被告的现象。因此,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行政诉讼法,仍然是今后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告诉申诉工作
        告诉申诉工作是人民法院加强自身监督机制,保证办案质量,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我们不断开展和加强告诉申诉工作,实行和完善了立审分离制度,使“告状难”的问题,在较大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两年来,共立案191件,其中经济案件181件,民事案件10件。共收各类申诉材料150件,立案复查107件,审结62件,其中驳回39件,改判12件,其它处理11件。根据当事人申请,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18件,保全标的额4476万元。两年来,我们还处理群众来信575件,处理外地法院委托的办理事项240件,接待群众来访555人次。
        ——执行工作
        我们围绕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紧紧依靠各级党委的领导,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采取教育疏导与严肃执法相结合的方式,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多次开展了执行大会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共受理执行案件279件,其中经济案件206件,民事案件23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件,公证案件5件,工商仲裁案件4件,外地法院委托执行案件40件,总标的额20320?77万元。现已执行253件,标的额12593万元,占总标的额的62%,树立了法律权威,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我市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院也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执行大会战先进单位。
        第五,关于人民法院各项建设。
        建院两年来,我们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建设”,始终把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作为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在审判工作中,广大干警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涌现出很多立功受奖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法院被评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全市92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一等奖。
        1?加强学习,搞好干警队伍的廉政建设。
        我们认真组织广大干警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把贯彻落实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精神和十四大精神作为搞好审判工作的强大推动力,增强了干警为改革开放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自觉性。
  在干警队伍建设中,我们狠抓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深入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健全廉政制度,强化监督机制,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在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活动中,积极主动到市委、市人大汇报情况,征求意见,接受监督;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企业界代表座谈讨论,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及时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反映;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廉政建设中,我们先后制定以“两公开、一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各种规章制度,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法院干警守则》和《法院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有关措施》,加强了法院的廉政建设。
  2?明确提出海口法院精神,促进特区审判工作。
  我院是新组建单位,干警来自全国四面八方。为在短期内统一思想,形成一个坚强的战斗集体,我们明确提出了“团结、开拓、公正、廉洁”,作为海口法院精神。要求干警把这种精神化为自己的实际行动,要有责任感、荣誉感、紧迫感,要紧密团结,艰苦创业,办案公正,执法廉洁。
  3?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广大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两年来,我们把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作为提高执法水平的一项根本措施抓紧、抓好。首先,我们制定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及奖惩办法》,把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的社会效果统一起来,使各部门的工作有章可循。第二,在全院开展了以岗位责任制为基础,以提高执法水平为目标的“岗位练兵月”活动。广大干警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法律、法规,还进行了笔试、口试和观摩法庭等业务考核。通过岗位练兵,激发了干警学习业务理论、学习审判经验的积极性。第三,我们通过法院业大、短期培训、岗位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4?加强法院基本建设,创造良好的执法条件。
  建院以来,我们发扬了艰苦创业的精神,在困难的条件下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建设,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和干警的生活条件。今年10月,部分宿舍楼将要竣工,一部分干警将结束租房、借房、无房住的局面。法院新的审判庭和办公楼的设计基本完成,正在审批。再奋斗两、三年,法院基本建设将达到一个新水平。
  各位代表,两年来,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和法院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在法院的自身改革和审判方式的改革上有所突破,我们继成立经济纠纷调解中心、在三个区法院设立了少年法庭之后,今年4月又进一步大胆探索,成立了全国首家税务审判庭,专门审理税务刑事案件、税务行政案件和税务执行案件,它一成立就显示出了法律的尊严,产生了很大的社会效果,为特区审判工作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6月18日,我院又成立了房地产审判庭,专门审理房地产案件,为我市房地产业的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但是,总结两年来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法院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审判力量、执法条件以及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同大特区改革开放、迅速发展的形势及繁重的审判任务不相适应,同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不相适应。对此,我们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解决。
  二、今后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江泽民总书记在海南视察期间提出了“经济特区今后要办得更活、更实、更富生机、更有成效,继续走在全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前列”的要求,对特区的发展寄予厚望。我们要通过审判活动,创造一个安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和良好的经济秩序,为再造一个海口,加快特区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积极贡献。今后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全面落实第十六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面加强审判工作,提高执法水平,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加强特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要继续坚持“严打”斗争
  由于我市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建设加快和人口迅速增加,使我市的社会情况变得更加复杂,犯罪分子变得越来越狡猾和残忍。因此,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认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有力保护,越是改革开放越要狠抓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我们要继续坚持“严打”斗争,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敌对势力和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打击的重点仍是杀人、强奸、爆炸、抢劫、盗窃、制造买卖枪支、引诱、强迫、容留妇女卖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特别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犯罪团伙。
  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经济犯罪的斗争,从严惩处严重经济犯罪分子,为改革开放各现代化建设服务。要把惩治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作为重点,不断推进廉政建设。要继续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分针,既要对重大经济犯罪分子从严惩处,也要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线,切实做到既支持改革、鼓励探索又要制裁违法犯罪。
  在坚持“严打”的同时,我们要贯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分针,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地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要及时做好告诉申诉工作,妥善处理来信信访,减少不安定因素。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司法建议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堵塞治安漏洞,减少治安薄弱环节,为我市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
  在大特区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集中反映在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中,使经济审判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案件数量迅速上升,审判任务越来越重;二是案件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三是审理案件的难度增加。这就要求我们要清除“左”的思想困扰,树立平等保护各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观念;抵制地方保护主义,树立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合同观念,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进一步增强效率和效益观念。
  在经济审判工作中,我们要精心审理好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密切相关的企业承包、租赁、联营、破产案件;要认真研究和审理好在审判中出现的房地产、股票、票据等新类型纠纷案件;要严厉制裁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成果的违法行为,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技术市场的发育和完善;要积极受理、精心审理好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保护中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外商、外资参与我市的开发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贸易的发展。
  (三)切实保护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是公民、法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重要任务。
  当前,民事审判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财产案件增多。二是范围扩大,出现了诸如名誉权、著作权、房地产开发、劳动纠纷等新类型案件。三是案件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审理的难度增加。今后,要着重抓好以下几类案件的审理:第一,加强房地产开发、债务、劳动纠纷等与发展市场经济关系密切的案件的审理,以有利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第二,加强对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审理。第三,妥善处理房地产、婚姻案件和宅基地纠纷等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案件,多做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增强团结,消除不安定因素。为提高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必须强调严肃执法,既要正确适用实体法,保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又要严格执行程序法,继续抓好民事诉讼法的贯彻执行,搞好开庭审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要切实加强对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以进一步推动全市审判工作的开展。
  (四)积极慎重地开展行政审判工作
  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后,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通过对侵犯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销售权、投资决策权等案件的审理,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落实到实处,促进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第二,加强对土地、矿产、工商、税务、环保等案件的审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第三,加强对治安、收容审查、劳动教养等案件的审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敢于排除各种干扰,公正办案。要积极宣传行政诉讼法。要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支持。要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努力把行政审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五)继续抓好执行工作
  审判工作的全面开展,致使案件审结后的执行任务越来越重。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继续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对案件处理正确,当事人又有能力执行的,必须坚决予以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多种执行措施,我们要学好,用好。该采取强制措施的,必须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但要做到程序合法,方法适当。要切实搞好委托执行。
  (六)加强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
  改革开放的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必将给立法和司法工作带来新的变化。我们要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工作,重点研究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应当采取的相应措施,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我们要加强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影响重大的案件,特别是审理中有明显地方保护主义的案件,应当提审,直接作出判决,并选择典型进行通报。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立案工作,保护公民、法人的诉讼权利。对当事人的申诉和申请再审,要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处理。对于确属判错的案件,应当依法纠正。
  (七)加强法院自身改革和审判方式的改革
  我们要继续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建设”的方针,用勤政廉政建设促审判,用岗位责任制促审判,用艰苦奋斗促建设,用特区意识促建设,加快法院自身改革和审判方式的改革。根据我市经济发展需要,适时建立开发区法庭、保税区审判庭,要继续搞好税务审判和房地产审判工作。要改革和完善刑事案件的庭审方式。应当强调,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要依法当庭质证,证人应出庭作证;要改革和完善经济纠纷案件的庭审方式,重点是要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法官在法庭上主要是听取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辩论,判断、审查、运用证据,认定事实,以正确适用法律;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调解工作;要完善法庭规则,要充分发挥合议庭在审判案件中的作用,切实搞好庭审工作;要发挥陪审员的作用,根据需要聘请一些专家、教授陪审员参加一些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和影响较大的案件审理;要认真执行《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把诉讼文书的改革作为加强审判业务建设,提高法院审判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来落实,切实抓出成效来。
  (八)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基本建设,改善执法条件
        经过两年的努力,法院队伍的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仍然不能适应大特区改革开放新形势的要求。我们要把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法院队伍的业务素质。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政治上强、懂业务的人放在法院领导岗位上。要严格把好进人关,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调入一些懂经济、金融、贸易、科技、外语的人才,经过法律专业的培训,担任相关的审判工作。要积极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条例》的准备工作。要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法院工作的具体情况和特点,改善执法条件,把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等方面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审判工作中去。
  各位代表,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超常规发展和再造一个海口的目标,给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总结经验,努力工作,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支持下,团结一致,艰苦创业,秉公办案,严肃执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为加强特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